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以上公示项目是否符合条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反映。以个人身份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实名;以组织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电话、书面异议应阐明具体内容,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月10日
联系处室: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 许岩
联系电话:0431-83285012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一审:赵明月 二审:许岩 三审:王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