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重要通知,涉及每个家庭....

民生   2024-06-19 06:00   河北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管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严防溺水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防溺水工作责任感。随着气温逐渐升高,人员嬉水、涉水行为增多,溺水伤亡风险进一步加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做好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心态,坚持主要领导经常检查、分管领导全面掌握、责任人员严抓严管,切实将防溺水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成立专兼职结合的管理员队伍,在水库、河流等易发溺水的重点地段,加大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坚决制止群众私自下水行为。各村(社区)要重点排查辖区内河流、坑塘、水井、排渠、私人鱼塘等危险区域,对安全警示标识缺失、防护设施设置不到位等问题及时整改,并安排专人不间断值守,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三、强化水域管理,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县水务局要加强对水库、水系的管理,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县住建局要加强对因建筑工程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建筑单位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县资源规划局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对遗留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县旅游文广局要加强对景区涉水区域的管理,设立警示标识和安全宣传栏。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县卫健局要加强公共游泳场馆的卫生消毒和紧急救护。县应急管理局要督促涉水生产企业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县旅游文广局、黄金海岸旅游发展中心、县资源规划局要加强对海水浴场的管理,加大广播提醒频次,规范使用警示标识,引导游客遵照浴场管理规定,特别是做好休闲船艇管理,严防海边溺水事故发生。县公安局要会同县水务局、县资源规划局,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及任意改造塘坝等行为。县气象局要及时提供降水监测预测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四、广泛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人员安全意识。各乡镇、各村(社区)要通过“大喇叭”、公示栏、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将防溺水安全提醒抓常抓实。县教育体育局要重点围绕学生上下学、周末、节假日和暑假等时间节点,通过警示教育、校园广播、微信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防溺水“六不”安全知识,提升学生防溺水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要加强家校沟通,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做好学生校外安全监管;要在节假日、暑假前,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及时传递防溺水安全知识。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等有关部门要加大防溺水公益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营造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增强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件,能够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要加强防溺水工作的应急储备,配足备齐人员、车辆、物资等,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要严格落实溺水信息报告制度,确保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送,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和漏报。县公安局要做好溺水事故调查工作,及时调查事故原因,积极组织开展救援,协调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等部门要及时引导、研判、处置网络舆情,避免社会舆论持续发酵。

六、严明各级责任,时刻绷紧纪律规矩准绳。建立“乡镇联系村(社区)、村(社区)联系村组、村组联系重点危险水域”的三级定点联系制度,镇村干部要下沉一线、严督实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切实消除监管漏洞和盲区。实行部门、乡镇、村(社区)督查整改问责制度,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履职尽责不实、监管措施不严等造成群众溺水事件或不稳定因素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昌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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