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县法院银三角法庭联合八一乡综治办、板联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间饲养动物致害纠纷案件。
5月16日,家住南昌县八一乡的龚某被邻居胡某家饲养的狗咬伤,因讨要说法,双方发生争吵,报警协调无果。龚某遂将胡某诉至南昌县法院银三角法庭,要求胡某赔偿其狂犬疫苗费用及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意识到该起纠纷虽然案情简单,涉及的金额不大,但关乎邻里关系,一判了之无法根解双方心结。审判团队到派出所调取相关出警材料,详细了解案情。
经调查,原告龚某被狗咬伤及自费注射狂犬疫苗属实,被告胡某因龚某报警处理此事落下心结,不肯赔偿。
8月30日,银三角法庭邀请八一乡综治办前往原、被告双方所在的村委会,与村委会一道开展调解工作。通过多方耐心释法明理,被告胡某当场向原告龚某转款相应疫苗费等,原本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得到了缓和。
撰稿:应礼华
编辑:李玉帆
校对:雷丙民
核发:江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