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竞争选任管理人结果的公告

政务   2024-08-07 16:32   江西  

2024年6月20日,本院作出(2024)赣012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通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南昌县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管理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本院于2024年6月21日发布竞争选任管理人公告。经本院评审委员会对11家申报机构进行书面评审,破产管理人选任结果已产生。现公告如下:


本案最终选定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通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瀛洪仁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管理人。


特此公告



南昌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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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彭一蕾

编辑:李玉帆

校对:雷丙民

核发:江玉清


南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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