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南昌县法院银三角法庭(金融法庭)聚焦护航金融,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方式,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10月8日,某银行以江西某公司逾期还款违约为由,向南昌县法院银三角法庭(金融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借款人、担保人等承担还款及担保责任。
法庭审查起诉材料后发现,该案借款人和担保人系国家、省、市重点企业,涉诉可能会对企业的后续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在征得借、贷、保三方同意后,10月12日,银三角法庭(金融法庭)走进江西某公司组织召开座谈会。会上,借、货、保三方分别介绍了贷款逾期情况、企业经营情况、还款及担保人意愿等。
“重点企业有重点企业的责任担当,应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可在法律、政策范围内适当宽限企业债务的履行, ‘双向奔赴’,才能合作共赢”。银三角法庭(金融法庭)庭长喻海辉表示。
经过法庭对“症”下药式的沟通调解,三方达成初步共识。
下一步,南昌县法院将继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契机,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延伸审判职能,用优质司法服务持续护航金融法治环境。
撰稿:应礼华
编辑:李玉帆
校对:雷丙民
核发:江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