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跨界”种地,莫要忘了这个根本

时事   2025-01-08 10:40   北京  
近年来,广袤乡村成为大有可为的热土,吸引越来越多的非农企业进军农业。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中铁十四局通过竞价取得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约1.45万亩的土地经营权,用于种植玉米、小麦和水稻等,时隔不久,又有中铁二十一局宣布将大力投入农业项目的消息传来,接连引发网友关注。

建筑企业涉足农业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这个跨界组合颇让人有些意外。建筑行业与城市建设紧密关联,而种地长久以来被视为与农村生产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者似乎并无交集。不少人担心,种地是门手艺活,建筑企业转型过来恐怕并不容易。还有人发出疑问,非农企业到农村种地会不会挤占农民的土地权益、与农民争利?
网友的担心不无道理。从农业生产本身来看,这些在资金、规模等方面有了一些积淀的企业,在涉足农业生产时,往往倾向于走规模发展的路子。在我国耕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这种模式可以提升农业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但农业生产毕竟不同于工业,农田不一定都是四四方方,农作物也不可能长得整整齐齐、分毫不差,总会有机器难以触及的边边角角,在传统农业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中,农民会通过拾边、捡秋充分利用每一块土地、确保作物颗粒归仓。而以目前科技水平来看,规模经营往往伴随着一定的损耗,企业通过降低土地单位面积生产成本等带来的规模效益,弥补单位面积产出遭受的损失。怎样统筹兼顾农业规模经营效益与单位面积产出,是摆在跨界种地非农企业面前的第一道题。

从农民这头看,对不少农民而言,种地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对企业而言,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同样天经地义。具体到种地一事上,这就意味着企业也会更愿意选择那些连片的、好种的、产量高的土地,这势必会与农民的选择高度重合。这也是为什么一些人会认为,非农企业跨界种地,颇有些抢农民饭碗、与农民争利的意味。企业到农村种什么样的地、怎样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保护好农民利益,是跨界种地非农企业需要解决的又一难题。
随着乡村全面振兴不断推进,越来越多市场主体看到了农村这片广阔天地,看到了农业这一大有可为的产业。尤其是当非农企业在本行业内遭遇发展瓶颈时,农业这样一片充满机遇的新蓝海,便成为企业发展新方向的合适选择。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厘清非农企业跨界种地的底线红线,未雨绸缪保护好农民利益。

一方面,企业要尊重农业生产的特点,做足跨界准备和行业研究。尽管同样是机械化作业,但农业规模经营并不等同于工业生产中的规模化活动,不能片面地用工业思维指导农业生产,不能丢了中国传统农耕文化的精髓,非农企业在跨界前就要想清楚这点,从生产观念上作出一些改变。在实际生产中,也不能一味贪大、盲目扩种,要深刻领会“适度规模经营”的内涵,在实现规模效益的同时,通过科技创新、农机装备提升等方式,保证单位面积产出,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向更高水平发展。此外,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不同地方适种品种不同,甚至同一块地、同样的品种,产量也会因为年景不同产生差异,带来成本和收益的不确定性。这些都需要企业花费心思做好调研,形成充分预判。
另一方面,非农企业到农村去种地,不能只顾自身收益、不管农民意愿,更不能光盯着好种的地。要明确的一点是,在农村,不管是良田耕地还是荒地滩涂,土地都归集体所有。因此,企业到农村种地,必须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守住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通过在先进技术、农机装备等方面的投入,非农企业完全可以帮助种好农民靠单打独斗种不好、不好种、不愿种的那些土地。去年底,中铁十四局在山东3天时间播种8000亩冬小麦引发热议,在吉林省乾安县盐碱地上的产量较上年首次改良时提高了31.8%,这些成效也让我们对非农企业跨界种地更加期待。在此基础上,还要注重联农带农。企业在深耕农业的过程中,也会带来一些新的就业岗位和机会,不妨更多考虑附近村民和当地农民,为他们提供更多增收渠道。
说到底,非农企业跨界种地,只有在保护好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才能走得通、走得远。在欢迎更多社会力量助力农业农村发展的同时,也希望各类市场主体不要忘了这个根本。
作者:李丹迪

原标题:非农企业跨界种地,保护好农民利益是关键

来源:农民日报

图片:新华社

监制:王岩  编辑:李忆宁


农民日报
《农民日报》创刊于1980年4月6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张面向全国农村发行的报纸,农民日报是一份中央级、综合性大报。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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