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就一口没人查”
“红灯,闯一下没事”
“逆行,就走这快啊”
“头盔,太热啦不戴了”
二三轮车
因其方便、便捷的特点
已经成为了人们必不可少的生产生活工具
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
不过与之相关的酒驾、闯红灯、逆行
等违法现象和事故不断上演
不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还给驾乘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安全威胁
下面
曝光一批二三轮车辆违法行为
看看都有哪些骑行者“上榜”了
酒驾醉驾
2024年8月12日,张某持E型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川H1908G普通二轮摩托车,从剑阁县普安镇滨河路往普安镇青碑村方向行驶,当日16时40分,该车行驶至剑阁县普安镇交通路53号路段,与从道路右侧停车位内驶出由刘继磊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粤T676F5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张某驾车逃逸。当日18时10分,张某被民警抓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检测,结果达到94.6mg/100ml,属于醉驾逃逸,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2024年8月2日,梁某华驾驶无号牌普通三轮摩托车在剑阁县开封场镇至友爱村2公里100米处被剑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场查获,经民警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于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
2024年8月13日,蒲某生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在剑阁县公香路0公里200米处,被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兴中队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为:2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4年8月25日,张某波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剑阁县公兴镇剑马路49公里200米处,被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公兴中队查获,经民警对其进行呼气时酒精检测,结果为:7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闯红灯
川AJ669W
川H4701H
逆行
不戴头盔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事故背后的伤痛和残酷
谁都无法承受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骑乘二三轮车辆时
切勿心存侥幸
务必全程佩戴好安全头盔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平平安安回家
编辑:沈春伊
责编:张菲明
审核:刘 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