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
是驾驶人在驾车过程中
常出现的驾驶行为
大部分驾驶人
在看见前方车辆行驶缓慢时
会选择
油门一踩,方向盘一打
然后火速前进
同时危害也随之而来
超车时车速会提升
会出现视野盲区
若心理素质不强、冲动变道、操作不当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不具备超车条件
强行超车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4年9月16日,徐某驾驶号牌为川HH3**6的小型轿车,从剑阁县下寺镇沿108国道向剑阁县汉阳镇方向行驶。当日15时55分,该车行驶至108国道1923公里750米(刘家店隧道旁)超车时,与相对方向由李某驾驶的号牌为川HM9**0的小型普通客车(随车搭乘王某、曹某、张某)相撞,造成徐某、李某、王某、曹某、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4年2月7日上午10时45分,雍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川HA***8的小型轿车,由剑阁县普安镇向鹤龄镇方向行驶,该车行驶至广元剑苍路29公里500米29KM+500M时,在超车过程中未减速进入弯道,刹车失灵撞上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王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川H59C43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又与对向左某驾驶车辆号牌为川HAE**6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摩托车搭乘人梁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在不具备超车条件时
切勿强行超越前方车辆
1.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
当前车正在左转弯或者掉头时,往往占据了道路的大部分空间,甚至可能横在道路中间,截住了后车的超车去路,极易发生车辆相撞。
2.对向车道有车辆正在驶来
因为在机动车混行的道路上超车,通常是要越过中心线,借对向车道进行超车。如果这时对向车道正有车辆驶来,就极有可能在超车时与来车迎头相撞。
3.前车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
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等,作为特种车辆,在道路交通中享有特别通行权利,其他车辆不准超车。
4.经过隧道、窄桥、陡坡等路段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等路段时,都有法规规定不得超车。在交通拥挤的城市道路,如果车流量很大,超车容易引发交通堵塞,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车主们在这种路段也要牢记不能超车。
广大交通参与者
驾车上道路行驶时
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
不要频繁变更车道
在转弯、掉头时
一定要仔细观察路面情况
时刻谨记
抢一秒不如等一秒
无论有多紧急的事
安全抵达比快速到达更重要
编辑:沈春伊
责编:张菲明
审核:刘 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