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安局
关于在全县范围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
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大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自即日起,剑阁县公安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行动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整治。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国道、省道、城市道路及农村道路。
三、整治重点
(一)酒驾醉驾、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货车超载、货车非法改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飙车炸街”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车辆跨双实线调头、人行道斑马线抢道行驶、占道停车、逆行、违法加装遮阳挡雨装置及其他不文明驾车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环境及上学、放学期间家长接送学生时的乱停乱放、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不文明行为。
(四)2024年11月1日起,符合登记备案条件而未备案登记的二三轮车(含已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车,即白底红字号牌)禁止上道路行驶,一经公安机关查获,将依法予以严查严处。
四、整治措施
(一)专项整治期间,将对全县范围内道路实施严管严控,对涉事交通违法行为从严处罚并集中向社会曝光。
(二)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本通告中相关违法行为的,将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公职人员、党员涉嫌严重违法行为的,将同步抄送纪检监察部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支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切实增强自身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剑阁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9日
编辑:沈春伊
责编:张菲明
审核:刘 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