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无为2人被拘
文摘
2024-11-05 16:30
安徽
近日,无为市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两人,一千余箱(件)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择期销毁。10月12日23时许,无为市公安局泥汊派出所民警在辖区S218主干道及辖区乡村道路上开展夜间巡逻,当巡至泥汊镇金湾村某自然村一处蟹塘边,发现一辆重型货车停放在这里。旁边的一处工棚,被建造成临时仓库。民警经初步摸排,发现大量涉嫌非法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
23时20分许,民警依法对该处所进行突击检查。经查,10月12日,货车驾驶人潘某(宿州市某县人)接到一平台订单后,拉了满满一大货车的各式花炮,当日7时许从湖南省浏阳市大瑶镇出发,至22时许到达交货地点——无为市泥汊镇某蟹塘边一间利用临时工棚构建的仓库。
被夜间巡逻民警查获时,已卸货256件。通过调查核实,民警发现潘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车厢里还有811件,共计1067箱(件)烟花爆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民警当场控制涉案人员,并对车上、车下所有烟花爆竹进行妥善转移处置,以防发生意外。10月13日,潘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无为警方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处罚,并于当日执行。通过进一步深挖,民警发现这批货物的货主为林某(女,无为市某镇人)。11月1日下午,林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送拘,执行10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