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
加强无物业住宅小区管理,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1.严格落实县区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摸底工作,按照“一区一档”原则,摸清无物业管理小区底数,建立无物业管理小区台账。
2.制定无物业管理小区整改计划,明确分年度,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社区代行管理以及其他管理多种方式,消除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3.加强对无物业小区的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推动无物业小区由街道社区代管向专业化管理或业主自管等方式过渡,增强业主购买服务意识,提高无物业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程 浩
联系电话:306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