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拟记功人员公示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省人社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调整》(皖人社秘〔2020〕26号)及芜湖市人社局《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芜人社秘〔2020〕94号)要求,结合单位考核情况,拟对凌驾等2021名同志予以嘉奖,吴昊等176名同志予以记功。
现将拟奖励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拟奖励人员持有异议,可向无为市人社局事业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