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执行,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现敦促在南康区法院尚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未履行完毕的被执行人,主动到南康区法院履行义务。现公布2025年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社会公众与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交往时
持谨慎态度,规避交易风险
被执行人:谢麒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07821994****0837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邱边村老屋*组
未履行标的金额:140.55万元及逾期利息
执行案号:(2022)赣0703执恢308号等
被执行人:刘宗栋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1974****5638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东山火车站大道开发小区*区*瑞都名苑南栋*楼
未履行标的金额:10万元
执行案号:(2021)赣0703执13号
被执行人:廖信明
性别:男
身份证号:3621221966****1311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石滩村
未履行标的金额:7.1569万元
执行案号:(2022)赣0703执1908号
被执行人:杨福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3621221966****1751
住址: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叶坑村
未履行标的金额:1.7万元
执行案号:(2014)康法执字第008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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