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推进“小而美”项目建设日渐受到各界重视,成为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新方向。“小而美”并非是新概念。2021年,在第三次“一带一路”建设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以菌草推广项目为例,提出将“小而美”项目作为对外合作优先选项。近两年,我国多次提出要在“一带一路”,中非合作中统筹推进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其中包括清洁能源建设项目等。
2024年9月,在中非合作论坛举办期间,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主办了“携手共促非洲能源转型”中非社会组织交流会,与会嘉宾共同探讨了中非能源合作的现状、挑战与机遇,探索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通力协作共促非洲能源转型的合作前景。其中,开展“小而美”的中非新能源合作项目惠及非洲成为当天会议的一个焦点。支持可持续发展的“小而美”合作项目已成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一个有趣的新方向,为了更好地认识“小而美”模式的魅力与优势,本刊记者在会后专访了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执行主任、创始人胡敏,请她就以下问题进行了交流。
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执行主任、创始人
“小而美”是可持续发展深层次需求的新贡献
CST:在当前大变局下,如何看待和理解“小而美”概念的提出和推广?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发展理念?为何日益成为中国国际发展合作与对外援助的优先事项?
胡敏:“一带一路”倡议已经迈入下一个十年,逐渐进入精耕细作的高质量发展阶段。其中,“小而美”项目已经成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标识性概念之一,战略地位进一步提升。“小而美”项目不仅反映了中国对外发展合作的新思路,而且是对合作国家及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需求的新贡献。
“小而美”项目通过聚焦社区需求、强调生态友好和社会包容性,不仅可以与惠民生、可持续、“心联通”等“一带一路” 的核心概念相呼应,而且契合了全球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追求,并且这类项目的目标群体比较明确,项目受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相对较强,更易于获得当地民众的支持和参与。重要的是,“小而美”项目涉及的投资金额较少,实施周期较短,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当前复杂国际环境带来的风险。
CST:什么样的项目算是“小而美”项目?有什么认定的标准?相较大型项目,“小而美”的优势是什么?
胡敏:“小而美”项目是一种项目的类型,相比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而美”项目指的是投入金额少、聚焦民生和社区需求的小型工程,并不是单纯指规模小。虽然没有固定的官方认定标准,但有一些达成共识的特点。比如,“小而美”项目的参与主体更加多元,政府机构、“走出去”的企业、民间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都能参与。
此外,这类项目的“美”体现在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上。在经济层面看,这些项目因启动和运营成本低,可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实现更高的投资回报,并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增长;在社会层面,它们直接改善民生,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增强社会包容性与凝聚力;在环境方面,这些项目注重生态可持续性,推动绿色技术应用,同时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
小规模清洁能源项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CST:如何看待“一带一路”上小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清洁能源项目的重要性?会是未来绿色发展合作的一个新方向吗?
胡敏:“一带一路”倡议以绿色为底色,近年来越发强调绿色丝绸之路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数据显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年来,中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绿色能源项目合作,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低碳能源投资已经超过传统能源。如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已达34个,伙伴关系聚焦能源安全、能源转型等议题,为全球能源治理变革贡献中国方案。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小规模清洁能源项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相对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虽建成后可改变地区能源格局,但耗资巨大、建设周期长,有时候受益群体集中在社会中上层;小规模的清洁能源项目,村庄、社区层面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等,能够以更灵活和有针对性的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适应多样化的应用场景,在未来的绿色发展合作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而且因投入少,简单易行,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多方合作,可形成更广泛的影响。
以促进“一带一路”国家电力系统的绿色发展为例,分布式光伏、小水电站建设、新型储能等“小而美”的清洁能源建设项目或许是很好的抓手。这类项目不仅能提升电力的可及性,推动当地经济增长,还能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符合全球气候治理的目标。当然,在解决电力可及性等问题方面,依旧需要政府推动电网等大型基础设施,以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小规模清洁能源项目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之间的协同,将为未来的绿色发展合作奠定坚实基础,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
2022年12月,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发表《“一带一路”六国电力行业绿色低碳化分析》报告,对包括南非和津巴布韦等六个国家的低碳化进程进行了深入分析。我们认为,随着对新增装机量的需求不断增长,非洲的电力市场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在电力行业的丰富经验和资金投入,无疑将为非洲的电力发展提供重要的借鉴和支持。
CST:介绍下中国在非洲的小型清洁能源项目开展情况,请举一两个典型的已经落地的“小而美”项目。
胡敏:中国在非洲的小型清洁能源项目开展情况良好,充分发挥了中非双方的合作潜力。非洲拥有丰富的风、光、水、热能资源,适合发展清洁能源,但非洲整体的电力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因此,分布式的小型清洁能源项目有利于解决偏远地区的用电问题。
近年来,中国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具备强大的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同时也有意愿支持非洲清洁能源发展。从顶层设计来看,“一带一路”倡议与中非合作论坛为中国在非洲开展小型清洁能源项目提供了重要平台和方向指引。据不完全统计,自2021年来,中非气候行动项目中已开展百余个项目,其中半数以上为可再生能源项目。在“非洲光带”等项目下,中非的清洁能源合作蓬勃发展,建立了如光伏+渔业,光伏+教育等多种“小而美”模式。在今年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中方宣布,未来3年,将开展中非携手推进现代化十大伙伴行动,包括建设30个清洁能源项目、实施1000个“小而美”民生项目等。
中国企业在支持非洲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小而美”项目案例有很多,以光伏+教育为例,深圳市诚信诺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Solar Media产品,将太阳能与媒体结合,可作为照明、充电和学习工具,该产品在肯尼亚偏远乡村地区进行试点,解决了当地电力照明问题,同时传递知识技能,切实帮助当地居民改善生活。
“小而美”能源国际合作项目仍在不断拓宽与深化。2024年10月,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召开期间,发布了19个“小而美”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涉及水电、光伏、风电等各清洁能源类型。以“清洁低碳类”实践案例中的肯尼亚加里萨50兆瓦光伏发电站项目为例,该项目上网电价仅为0.0549美元/度,远低于当地约0.25美元/度的民用电价,极大降低当地居民用电成本,改善当地电力供应结构。“小而美”合作项目不仅扎根非洲,也遍及东南亚、拉美等地,也有与如英国等发达国家的合作。随着全球对清洁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预计未来将有更多这样的“小而美”合作项目落地,推动各国在绿色发展方面的合作。
多元主体参与,推进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CST:上述项目得以成功的关键经验或启示是什么?促进“小而美”项目建设与可持续发展中应该注意什么?或者说在项目的设计或执行中要做好哪些工作?
胡敏:上述“小而美”项目得以成功的关键经验包括因地制宜的设计与实施,充分考虑当地自然资源和社会需求,以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这要求充分的前期调研,包括深入了解当地的政策、风俗习惯等。在项目设计过程中,还需要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角度进行考量,特别是后期的运维方面。由于各地的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不同,当地可能缺乏一定的运营维护技术,因此在项目设计初期考虑运维难度,并在后期跟进相应的配套和培训措施,将更有利于项目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在推动中非国家共同实现能源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的路上,多元主体的参与非常重要,需要政府、企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同时,还要不断优化技术和创新,并通过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本地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我们应当超越技术层面,打造一个综合能力体系。通过调研了解当地需求,打通沟通屏障,才能真正实现民心相通,推动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CST:在“小而美”概念逐渐推广的背景下,您如何看待和理解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在非洲参与能源转型的前景?以及企业需要的支持包括哪些?
胡敏:企业本身就是推动能源转型的重要主体,在非洲的能源转型方面大有可为。我认为在“小而美”概念逐渐推广的背景下,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在非洲参与能源转型的前景非常广阔。中小企业凭借灵活性和创新能力,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地市场需求和政策环境,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落地。它们往往能够快速响应当地社区的需求,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尤其在推动偏远地区小规模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方面,中小企业大有可为。
为了助力企业积极参与,我认为以下几点支持至关重要。首先,政府应提供政策保障和激励措施,如税收优惠和融资支持,以降低进入壁垒。其次,金融机构需要提供适合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帮助它们获得资金。当然技术支持和培训也至关重要,以提升企业的能力。
民间社会组织也能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作用,为企业提供信息,促进交流,支持企业的创新实践。
首先,社会组织可以帮助扩大“朋友圈”,通过与政府、企业等各方的合作,增强资源和信息的共享。这种合作能够促进各方的有效沟通,从而提升企业在新市场的适应能力。其次,社会组织能够扩展其角色,发挥信息交流的优势,包括市场需求、企业动态和政策信息等。通过提供这些信息,社会组织能为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决策支持。再次,社会组织还可以为企业提供创新的空间,尤其是在面对不确定性和风险时,充当“安全网”,鼓励企业进行尝试和探索。同时,社会组织也应关注项目对当地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提供及时的反馈和建议。最后,社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扩大资源获取渠道,包括资金和其他支持。通过有效的资源整合,社会组织可以为企业找到多种资金来源,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以上方式,社会组织能够在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充当“润滑剂”,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其活动的多重效益,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绿色创新发展研究院(iGDP)自成立以来,就根植于我国绿色低碳实践,面向全球气候变化进程,服务决策者、实践者、投资者, 通过跨学科、系统性、实证性的研究,推动能源和气候变化解决方案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我希望通过我们的研究和实践,能够与多方合作推动绿色低碳议题的多元化和国际化的沟通,提供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思考的解决方案及公共知识产品,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本文为原创文章,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合作推广、投稿、转载可在后台留言,或加官方微信(ID:sdg-china)联系我们~
今日头条号|新浪微博
百度百家号|微信视频号
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可持续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