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小学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资助”致学生家长一封信

文化   2024-10-10 17:41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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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了让您能更清晰了解学生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现将2024年秋季资助条件公式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学生是否属于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水平以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家庭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突发重大疾病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他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家庭上学人数、劳动力情况、父母文化和职业情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

二、认定等级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设置ABC三个等级。

A级: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B级: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C级: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

三、资助标准

小学非寄宿生每学期:312.5元

四、认定方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以“信息比对认定”“学校调查认定”为主。

(一)信息比对认定。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将本校在校学生学籍信息与系统基础数据进行线上比对认定。

(二)学校调查认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通过实地家访、个别谈话、电话访谈等方式进行核查,根据核实情况予以认定。调查认定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进行。

五、认定程序

(一)提前告知。学校通过合适途径和方式,提前告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国家资助政策内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二)个人申请。拟申请补助的学生监护人可向学校(班主任)提出申请。

(三)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的认定申请或相关部门提供信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精准认定并按规定划分资助等级。

(四)结果公示。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五)建档备案。学校将认定结果名单、公示情况、学生申请认定表等材料按相关规范建档,并按要求录入相关系统。

六、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备材料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相应栏目家长签字);

(二)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在相应栏目家长签字);

(三)学生及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

(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六)监户人提供蒙商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空白处写上卡主姓名及联系方式,便于后期核对卡号)。

图文郭子姣

编辑|韩笑

一审|郭子姣

二审王朝朝

三审|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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