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文化中的版权价值
现状:AI发展的版权之困
“目前,全世界在发展人工智能方面遇到的最大的问题是,高质量的训练数据从哪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的这个提问,掀起会场讨论热潮。“所有高质量的数据都是有版权的,比如经典的图书、期刊论文以及影视作品等。”张平说,在内容获取、输入和输出的每个环节,未经授权许可的人工智能机器学习都存在较大的版权侵权风险。
对于人工智能发展面临的版权问题,基于目前已有研究和实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提出了原创性的理论支撑——“共票机制”,其核心在于强调收益分配。他建议,在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治理中,通过共票机制,打破传统所有权模式,不聚焦于数据的所有权归属,而是强调数据共享和赋能,促进数据流动以实现更广泛的利益分配。
“不发展是最大的不安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认为,寻找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路径上妥适的版权治理时点、治理对象和治理方式,让社会在技术变迁的“无知之幕”前始终能够保持对新生技术的包容式接收与理智性选择,是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版权治理体系的关注重点。他建议通过构建“模型开发—应用部署—内容输出”的综合治理范式来明确各阶段主体的责任。
思考:版权服务的机遇与挑战
对于版权业而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同样带来了新机遇,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助力版权服务及与时俱进的版权立法、执法工作。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陶乾提到,版权服务部门需要关注到,AI正在逐渐成为影视、时装、数字艺术等领域从业人员创作的重要辅助性工具,也需要回应市场主体对于有流通价值的人工智能生成物的交易需求。
中国科学院计算所数字内容合成与伪造检测实验室主任曹娟的主要工作是从事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检测,她提到,在版权保护中区分机器生成内容和人创作的内容非常关键,相关技术能够自动识别和检测文章、照片等内容是否由人工智能自动或参与生成。
“现阶段人工智能在法律上只能被视为辅助工具,而并非自然人的合作者。”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琦的观点是,探讨人工智能如何助力版权服务,核心在于如何正确且高效地利用人工智能助力创作和传播。人工智能时代下的版权服务的核心任务,是围绕确权做好工作。
“展望人工智能在版权交易中的作用,我们认为它将赋能版权创造、交易与保护等一系列环节。”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林秀芹建议,相关学术研究和产业布局,可以围绕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链和版权创新“双链融合”展开。在人工智能时代,版权的服务范畴也可相应延展。
北京大学科技法研究中心主任刘银良建议在法律层面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单独创设体系,从版权公共服务角度出发,探索如何建立相应的专门系统,以实现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自动登记、许可、检测,处理纠纷等。
探索:构建版权自主知识体系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对于面临重大发展机遇与挑战的版权业而言,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也是各方关注的重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卢海君认为,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系统性工程。唯有精心打造并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涵盖学科体系、学术体系以及话语体系的版权理论与实践体系,才能使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所坚持的道路、理论、制度与文化自信屹立于全球舞台并产生重要影响。
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马国仓提出了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须深耕六大关键领域:加强学科建设,在法学学科框架内加强学科交叉融合;强化理论基础,跟上版权事业快速发展的步伐;注重实践探索,不断探索创新,创造优秀案例,丰富中国特色版权体系;培育版权文化,提升大众对版权的认知和认同;建强版权队伍,着力培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的专业人才;讲好版权故事,增强文化自信,向世界展现中国智慧和力量。
南京大学出版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志强认为,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中国实际,服务建成文化强国战略。通过挖掘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与创新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助力文化强国建设。
“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要在守正与创新之间找到平衡,不仅要在理论上扎根中国实际、解决中国问题,还要在全球视野下推进制度创新和技术治理,确保版权制度既能应对现代科技的挑战,又能促进全社会的文化繁荣与发展。”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真富说。
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彭焕萍谈道,在构建中国版权自主知识体系中,深化版权人才的体制机制改革是至关重要的环节。近年来,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河北省委宣传部在版权人才培养方面展开深入合作,致力于打造具有版权特色的出版学院,旨在培养更多勇于尝试、敢于创新,懂版权且会用版权的复合型人才,为建设版权强国、文化强国提供人才支撑。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统筹:林国东
审核:杨萨日娜
记者:高日河 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