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漯河交警公布11月份
酒醉驾人员名单、车牌
准驾不符、无牌,酒驾!
驾驶证一次性记30分
11月3日19时40分,蔡某某驾驶一辆无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舞阳县青岛路与三环路口时,被舞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蔡某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后经查,蔡某某持有D驾驶证。
男子“仗义”接朋友
11月8日20时19分,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漯上路设卡开展酒醉驾治理,驾驶员娄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进入检查区域,经酒精检测,结果为173mg/100ml,娄某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现场对娄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于当晚将娄某依法带至医院进一步采血检测,娄某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酒驾载老人和孩子
安全忘脑后
11月14日20时15分,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执勤民警在桐柏山路与漓江路口处开展夜查行动,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小型新能源汽车接受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员王某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其车内还有一名儿童和一名老人。
经酒精测试,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通过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王某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王某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王某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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