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念兹在兹。在岁末年关之际,镇雄法院全面贯彻落实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院长会议要求,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把人民群众的“需求账单”转变为“幸福清单”,以开局就是冲刺的“满弓状态”,部署开展“审执质效冲刺30天”行动,快速高效办结了一批涉民生案件。
“不仅没让我多跑,当场就跟我解决了,还考虑了我吃饭的问题,真是人民的好法官”。在芒部法庭调解室内,讨要工资的王某某感动地说道。
案情简介:家住四川省金堂县广兴镇王某某受赵某雇请,到镇雄县果珠乡鱼洞村做贴瓷砖活计。劳务完成后,经双方结算,赵某尚应支付王某某劳务报酬5151元,并定下支付期限。可期限届满后,赵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经王某某多次联系,最终赵某玩起了失踪。无奈,王某某一纸诉状告到法庭,王某某从家乡换了多种交通工具后终于来到芒部法庭,但已到了下班正值法庭午饭时间,了解到王某某千里之外来起诉,法庭干警先是为王某某盛来热腾腾的饭菜。
同时,查看王某某起诉材料,意识到这虽然是一起小标的案件,但却是农民工兄弟的血汗钱,秉持着“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法庭干警当即联系赵某,在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上赵某后,法官对赵某进行释法明理,赵某最终明白了拖欠工资的严重后果。
为了便利当事人,不让王某某再次辗转,法官通过微信视频在线方式当场给双方进行调解,赵某承诺会在十五日之内将5151元劳务报酬支付给王某某,这起案件当日受理、当日调解,了却了王某某的烦“薪”事。
“背对背调解+当庭履行” 让纠纷一步化解到位
近日,场坝法庭巧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促使当事人当庭兑现案款,高效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介绍:2022年,王某在赵某处购买门窗,同时赵某为王某提供安装服务,双方签订了《楼房门窗安装协议》,协议约定,王某购买的门窗货款及门窗安装费用共计24975元,王某向赵某支付定金4500元,剩余20475元费用王某分两次向赵某支付,后2022年8月20日,王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赵某支付费用10000元,剩余10475元至今未支付,赵某遂诉至本院。
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场坝法庭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王某陈述赵某为其安装的门窗存在质量问题,要求赵某为其处理后才同意支付相关款项。鉴于双方争议较大,法庭法官干警随即到王某家现场进行勘验,勘验后发现赵某安装的门窗存在闭合不严的情况。
对此,法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各方当事人安抚为先,说理在后,深入开展释法说理,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赵某、王某就该纠纷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扣除因赵某安装质量问题产生费用2795元后,王某当场支付了赵某剩余安装款7680元,至此双方的纠纷均得到妥善化解。
“快立快调”涉企纠纷 厚植营商环境“法治沃土”
2025年1月3日,镇雄法院以勒法庭在案件立案当天就高效调解一起耗时三年的涉企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减轻企业诉讼成本,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2021年2月 28 日,原被告签订合作合同,后因政策性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2024年8月21日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退还支付原告保证金人民币 160000元,补偿原告人民币 250447.64 元,定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履行完毕。但被告支付了160000元的风险保证金后,剩余的 250447.64 元一直未履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矛盾日益激化,严重影响了双方的进一步发展和经营。
该案通过涉企绿色通道快速立案,承办法官在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针对争议焦点,就双方的合同内容和协商后的相关问题,承办法官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的为他们分析利弊得失,通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沟通和查对账目,当事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均表示愿意听取法官的意见,共同协商处理纠纷。在法官的积极引导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就剩余款项的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进行明确,人民法院依法出具调解书,以法律强制力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至此,该起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握手言和。
“终本”不“终”执,用时半日“快立快执”一起借款纠纷案
2025年1月3日中午,正在忙着整理执行卷宗的执行干警游法官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电话传出一阵急促声音“同志,被执行人武某1打工回家了,有钱了,你们快来......”
案情简介:武某1与武某2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镇雄法院作出(2021)云0627民初7424号民事调解书确认:由武某1偿还武某2欠款200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武某1支付10000元后,对剩余10000元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该案进入终本程序,期间执行干警官一直督促被执行人武某1偿还剩余欠款,武某1表示会偿还,但随后玩起了“消失”。
历经一年后,执行法官便接到了申请人打电话提供的线索,随即,执行干警对该案当即恢复立案执行,并组织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武某1以勒镇家中,第一时间将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武某1抓住,一开始,武某1表示自己没有钱还,经执行干警释明拒不执行严重的法律后果和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剩余10000元案款。至此,这起沉睡已久的终本案件在法院干警刚柔并济的措施下,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半天圆满执行完毕。
“ 快立快执” 让群众安“薪”不忧“酬”
近日,镇雄法院执行局在立案当天就圆满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高某收到1.4万余元执行款后,对法官“有力度又有温度”的高效执行连连称赞。
案情简介:原告高某与被告周某系朋友,周某于某地承包工程后,邀约高某前去务工,工程完工后,周某拒不支付高某工资。高某索要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周某向高某支付工资1.4万余元,周某不服,上诉至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周某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高某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当天,执行法官坚持“快立、快执、快结”工作原则,仔细审阅案卷材料,法官便联系周某告知其主动履行案款,周某态度嚣张,并对法院传唤置之不理,后经联系当地村委会,了解到周某已返回家中,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周某家中对其强制拘传。
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执行人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当场将所欠工资1.4万余元支付高某,执行法官遂通知申请人高某到庭领款,该案高效圆满执结。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镇雄法院将不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动纠纷源头化解,将“群众口碑”置顶,努力“解”民之所忧,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
来源:芒部法庭、场坝法庭、以勒法庭、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