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肖某使用胡某的低保卡花费,被起诉至法院……

民生   2025-01-17 20:17   云南  

近日,镇雄县人民法院以勒中心人民法庭在案件立案当天,通过“即立、即办、即日履行”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两起涉老年人维权纠纷,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生动诠释了“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简介

案件1:60余岁的原告王某1与被告王某2系叔侄关系,2022年5月,王某2以经济困难为由,向其叔叔王某1借款5700元并约定还款期限。然而过了约定还款时间,被告王某2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作为叔侄,原告王某1多次给予被告宽限期,让其主动还款,但被告王某2却始终未履行。多次催要未果后,双方矛盾逐渐激化,原告诉至法院。


案件2:80余岁的原告胡某系被告肖某继母,2023年,肖某使用胡某的低保卡花费6000余元。后胡某要求肖某还款,肖某口头应允,却始终未向胡某还款。无奈之下胡某起诉至法院。



暖心服务、高效调处


当天,以勒法庭立案窗口先后走进了两位老人,在立案窗口负责接待的王梅法官,得知老人是从外地坐车赶来,加之天气寒冷,便将两位老人请进办公室火炉边坐下,在查看老人提供诉讼材料后,随即联系被告。电话中王梅法官从法理到情理分别对二被告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和劝诫,经过前后近一个小时的沟通,两起案件的被告均表示愿意偿还欠款。王某2通过法庭工作人员向王某1转交了借款5700元,肖某则将欠款6000元交付到当地村委会。


“我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解决了我的难题,太感谢你们了!”胡某不停地向王梅法官表示感谢。


“我离开镇雄已经很多年了,这次回来不仅解决了我的大难题,也让我感受到了家的温暖。”长期居住在贵阳的王某1心怀感激地向法官说道。




近年来,镇雄县人民法院以勒中心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一老一小”民生问题,坚持“小案不小办”理念,专门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设置绿色诉讼通道,打造立案、送达、调解为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当事人诉讼“最多跑一次”,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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