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剥削观的“误诊”
——诺齐克的批评与柯亨的辩护
林进平|文
作
者
简
介
作者简介:
林进平,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院长,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教材委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马工程)专家委员会委员等。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译介和编辑工作等,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专长为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
提 要:诺齐克认为马克思的剥削观无法成立,他以批驳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工人的雇佣劳动不是出于“被迫”来批评马克思的剥削观。其批驳令柯亨深感理论上的不安,为此他进行了理论抗辩,但其抗辩却因未能认识到诺齐克立论的致命缺 陷——自我所有权是劳动价值论的基石——而使整个辩护归于失败。可见,从政治哲学的视角去理解马克思,特别是将自我所有权原则赋予马克思,不论是批评者, 还是辩护者,都难窥马克思剥削观之堂奥,马克思终究不是一位对剥削进行道德控诉的学究式哲学家。
关键词:马克思;剥削;诺齐克;柯亨;自我所有权
R.诺齐克(Robert Nozick,1938—2002)堪称美国哲学界的“骑士”和“标兵”,其一生涉猎广博、著述甚丰,《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一书更是令其享誉现代西方政治哲学 界。该书通过回应罗尔斯《正义论》中的“分配正义”,提出“作为持有正义”的另类分 配正义,认为自由放任的市场自有其正义和自由,不主张政府有过多的作为,反对给国家赋 予“过多”的功能而独树一帜。其立论可视为试图对自由市场进行政治哲学论证,与弗里德曼、哈耶克等右翼自由主义者的观点如出一辙,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他们的思想共识和时 代成见。他对马克思剥削观的批评可以说是他们的共识在马克思剥削观上的一个运用。
对于诺齐克的批评,马克思主义者本可不必回应。因为,姑且不说诺齐克在其《无政 府、国家与乌托邦》中对马克思的剥削观所论不多,且就他是一位哲学家而不是经济学家来说,他对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剥削概念的分析,未免给人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特别是 他基于自我所有权对马克思的剥削观的批评更是如此。然而,正是这样的批评却令G.A.柯 亨(Gerald Allan Cohen)深感不安,他认为诺齐克的批评击中了马克思剥削观的要害,故他试图拯救马克思的剥削观于理论的危难之中。但遗憾的是,柯亨的理论拯救又因其对诺齐克的误释信以为真,而只能是一场堂吉诃德式的理论拯救。
对此,本文试图阐释:(1)诺齐克如何批评马克思的剥削观?(2)柯亨如何回应诺齐克的批评?(3)如何看待诺齐克的批评与柯亨的辩护?
一、诺齐克对马克思剥削观的批评
诺齐克在《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中对马克思剥削观的批评性文字约有10页,在这 有限的篇幅中,有一段概括性、定论性文字可照录如下:
马克思的经济理论还留下一些什么,这个问题是重要的。随着劳动价值论的解体, 其特殊的剥削理论的根据也随之消解,这一理论的剥削定义的魅力和简明性业已丧失, 因为人们认识到,按照这一定义,只要一个社会中有的投资是为了扩大再生产(也许 是因为人口增长),这一社会就将存在着剥削,如果在一个社会中,那些不能工作或不 能做生产性工作的人们受着别人的劳动资助,那么这一社会也存在着剥削。但究其根 本,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现象是根据工人没有掌握生产资料。工人不得不向资本家出卖他 们的劳动(或劳动力),因为他们必须使用生产资料生产,而不可能独自生产。一个或 一群工人不可能先租用生产资料,然后等到几个月之后再出卖其产品,他们缺少现金储 备以得到机器,或等不到把现在正制造的产品卖出去而得到收入。因为工人们必须同时 吃饭。因此,据说工人们就不得不和资本家打交道。(并且,一支失业者的常备大军使 资本家无需通过竞争获取劳动者和抬高劳动的价格。)
诺齐克对马克思剥削观的批评主要围绕两方面展开:一是通过批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间接地批评马克思的剥削观。即马克思的剥削观建立在其劳动价值论之上,故一旦能揭示马 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难以成立,就可以达到对马克思剥削观做釜底抽薪式的批判。二是直接针 对马克思的剥削观进行批评。即把对马克思剥削观的批评集中在工人是否“被迫”(即非自 愿地)为资本家所雇佣的辨析上面。他认为工人被雇佣并不是由于“被迫”,而是出于“自愿”,故不能说工人被剥削。
1.试图通过批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批驳马克思的剥削观
诺齐克预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其剥削观密切相关。这种预设意味着一旦能够证伪 前者,后者就不攻自破。而在诺齐克看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被证伪,不仅如此,他认 为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石的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也已声名狼藉。其理由如下:
第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之所以难以成立,是因为他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诺齐 克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本质上是生产资源的价值理论,生产资源的价值理论存在的 缺陷,劳动价值理论也同样存在。“马克思的理论取一种生产资源的价值论形式。……如果 我们把生产资源的价值理论与生产资源的劳动理论(它认为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资源)结合 起来,我们就得到了劳动价值论。针对劳动价值论提出的许多反对意见,也适用于任何生产 资源理论。”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仅把劳动视为唯一的生产资源,忽视了作为 “企业家的才能”、风险投资等所创造的价值。诺齐克的观点反映了西方学界的一些共识,他们一度试图以生产要素理论(或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第二,质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提法。诺齐克认为,衡 量劳动的时间应该以劳动者实际投入的时间为依据,但马克思不是以劳动者的实际劳动时 间,而是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这会使问题变得格外复杂。如其所言:“什么是社会 必要劳动,其时间是多少,将要由市场上发生的事情来决定!!这已经不再有任何劳动价值 理论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关键概念,本身要通过一个竞争市场的过程和交换比率来定 义!”而这对于诺齐克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因为“一个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付酬的体制, 会对某些工作辛苦的劳动者几乎分文不付……这样一种体系将迫使每个人都试图预测他的产 品的未来市场,这将是相当低效率的,将使那些怀疑某种产品将会畅销的人们放弃一种他们 本来能做得很好的工作,即便别人深信值得冒大的风险去争取这一产品的畅销”。
在此,诺齐克把马克思的剖析解释为试图建构,比如,试图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来 发放工作酬金。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马克思用以分析、批判资本主义的范畴,他并没 有打算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进行分配;因为那时已经不存在社会必要劳 动时间与非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界分。诺齐克忽视了马克思揭示的是蕴含在资本主义社会中 的规律,而不是教人要依据资本主义社会的规律去生活。正如马克思揭示出蕴含在资本主义 社会的道德实质,并不是在要求人们按照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发挥作用的道德去生活一样。
第三,诺齐克认为马克思的利润理论存在瑕疵。他指出,“马克思试图回答下列康德式问 题:利润如何可能?如果一切事物都得到其充分的价值,如果没有欺诈发生,怎么可能有利润 呢?在马克思看来,答案在于劳动力的独特性质,劳动力的价值也就是生产它的价格(进入其 中的劳动),但它本身还能产生比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这对机器来说也是如此。)”他认为,能够生产出超过自身价值的东西并不限于劳动力,机器同样具有这一特性,既然如此,马克思只以劳动力作为创造价值的依据,而不考虑其他因素,就有缺陷。他认为, 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向那些提出生产要素理论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学习。
2.直接批评马克思剥削观无法成立
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否能够对马克思剥削观起到釜底抽薪式的效果,取决于马 克思的剥削观是否恰如诺齐克所认为的,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但是,一旦马克 思的剥削观被证明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诺齐克的批评就会落空。为此,诺齐 克必须对马克思的剥削观进行直接的批驳,而其批驳的重心就落在工人是否被迫、非自愿地 成为雇佣劳动者上面,这被他视为考察马克思的剥削观能否成立的关键。
为实现有效批驳,诺齐克将马克思的剥削观诠释如下:
(1)投资是为了扩大再生产,社会就存在剥削。
(2)社会中不能工作或不能做生产性工作的人们受着别人的劳动资助,那么这一社会 也存在着剥削。
(3)工人被迫(即不得不。马克思所描述的自由得一无所有和可以出卖自身劳动力的自由)出卖他们的劳动。
(4)工人之所以被迫(即非自愿)出卖他们的劳动(或劳动力),因为他们必须使用 生产资料生产,而不可能独自生产。
对于这四条,诺齐克没有平均用力,对于(1)(2),他只是一笔带过,表达一下轻蔑而已,而对于(3)(4),他则较为用心和较劲。在他看来,马克思之所以认为工人受到剥削,(3)是核心所在;(4)则构成(3)的缘由,即他所说的“马克思主义的剥削现象是 根据工人没有掌握生产资料”。
由此,诺齐克的批驳策略是试图批驳(4),进而否证(3)。
首先针对(4),他指出,现在工人已大多拥有自己的现金储备,足以掌握生产资料。因此,依据工人未能掌握生产资料而得出工人不得不被迫为资本家所雇佣和剥削,已经难 以成立。他诘问道:“为什么这些钱没有用来建立工人自治的工厂?为什么激进分子和社 会民主论者不大力推行工人自治企业?”他认为,现在工人尽管掌握生产资料,却自愿 (而不是被迫)成为雇佣工人,是因为工人害怕风险。况且就算工人没有掌握生产资料, 也可以像资本家那样先租用生产资料,再出售产品(言下之意是工人不会设法解决生产资 料问题)。
他由此得出,马克思认为工人没有掌握生产资料是其遭受剥削的关键,是不成立的。问 题的关键在于工人缺乏企业家的才能,特别是没有冒险精神,因此才自愿被雇佣,更何况企 业家的才能和冒险精神是能够创造价值的。也就是说,马克思将价值创造仅仅落在劳动上 面,是不合理的,是劳动价值论的一个缺陷,因为价值是由工人的劳动、企业家的才能和冒 险精神等共同创造的。
其次针对(3),诺齐克认为工人受雇于资本家,也不是不自愿的。因为“一个人的行 为是不是自愿的,依赖于限制他的选择对象的是什么。如果是自然的事实,那么这一行为就 是自愿的。”即,对于工人与资产者的市场交换来说,并不存在不自愿的情形:资产者以其 资金购买工人的劳动,这是资产者的权利,这一权利并不会使工人付劳取酬成为不自愿的, 因为工人可以选择达成交易或不达成交易,而不宜说工人的选择有限就是不自愿的。
诺齐克还指出,假使如马克思所见,“构成剥削基础的关键事实就是工人不掌握生产资 料。由此可推论出:在一个工人不再被迫与资本家打交道的社会里,对劳动的剥削就不再存 在了”。言下之意是,马克思认为剥削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有现象。
最后,诺齐克还不忘给马克思的剥削理论开出这样的“鉴定”:“鉴于马克思经济理论 的困难,人们将希望马克思主义者仔细研究有关利润产生的其它理论,包括那些由“资产 阶级’经济学家系统阐述的理论,虽然我在此强调的是有关冒险和不确定性的问题,我也 应当提一下发明(熊彼得),以及别人尚未注意的另一很重要的问题:(广义的)套利的机 敏和寻求新机会的问题。一种替换的解释理论如果准确的话,也许将在很大程度上清除藏于 马克思经济理论之后的科学动机;最后人们可能会产生这样的观点:马克思所说的剥削是那 些对经济学缺乏理解的人们所讲的剥削”。
二、柯亨对诺齐克批评的回应
针对诺齐克的批评,柯亨采取既重新阐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马克思剥削观的关系,又相对独立地解读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完善马克思剥削观的论证策略。
在《劳动价值论与剥削概念》一文中,他采用的是切断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马克思 剥削观的关系,避免马克思的剥削观为其劳动价值论所累。行文伊始他就指出,“本文表明 劳动价值论与剥削概念之间是一种互不相关的关系。劳动价值论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批判资 本主义的适当基础,而那种批判的真正基础却更为简单”。他采取这样的做法,与他在相 当程度上认可诺齐克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批判有关,但他又认为马克思的剥削观依然有其理论魅力,只是它不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之上。为此,他既承认劳动价值论存在缺陷,即存在他所说的“严格学说”与“通俗学说”的紧张关系,又否认劳动价值论与马克思剥削观的关联,认为马克思的剥削观并不依赖他的劳动价值论,二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为此要为马克思的剥削观寻找新的基础——规范基础,以实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
1.承认劳动价值论的缺陷,切断劳动价值论与马克思剥削观的关联
对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柯亨不是为其辩护,而是承认它的缺陷,以便将其切除。他认为,劳动价值论的核心论断“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与马克思的另一论断“劳动 且只有劳动创造价值”是存在冲突的。在他看来,马克思尽管自己也认识到这二者之间的 差别,却常常不加区分地混用。他认为可以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价值”称为劳动价 值理论的严格学说,把“劳动且只有劳动创造价值”称为劳动价值理论的通俗学说。在他看来,当我们做出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论断时,就意味着我们采用的是劳动价值论的通俗学说:劳动且只有劳动创造价值,或价值是物化的或凝结的劳动。按照通俗学说的表述,价值是物化的或凝结的劳动,就意味着劳动者投入的劳动时间越多,其价值就会越大。但按照严格学说的表述,价值是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而不是以劳动者实际投入的时间来衡量的。他认为这二者之间存在着冲突,而这种冲突尤其存在于低效率的劳动,甚至是无效劳动的情形中。为解决这种冲突,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可能会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通俗学说做出这样的修正:“当且仅当工人的劳动是社会必要的劳动,他才创造了价值”。但这样的修正也与严格学说相冲突,因为在这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被理解为“在商品制造出来时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产品在出售时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在他看来,不论是劳动价值论的严格学说还是通俗学说都难以成立。
“为什么通俗学说是通俗的呢?一个原因是它似乎比严格学说更适合作为批判剥削的基础。……通俗学说之所以看起来更适合,仅仅是因为只有它指出劳动创造了价值。通俗学说之所以受欢迎,一个部分不同的原因是向通俗表述的非法转变往往满足了一些反对严格学说的论证。”所以,一旦不以“严格学说”作为参照,“通俗学说”的缺陷与不足就会呈现。
“严格学说”无法成立是因为“一个明显反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证是,价值量受到了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无关的物的影响。”如,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模式就有可能通过影响价格从而 影响不同所有者得到的价值量。但是,价值又没有任何部分是所有者创造的。柯亨就此指出,马克思主义者是在隐蔽地运用“劳动创造价值”的论断,即劳动价值论的“严格学说” 依赖于劳动价值论的“通俗学说”。这是劳动价值论的两种版本。“尽管这两种版本之间存在着不一致,但它们只有在被认为获得另一方的支持时,似乎才可能是正确的:“劳动价值 论”似乎是(但并不是)如下命题的一个简单结论: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而且,只有当与劳动创造价值这种思想可以互换的时候,该命题似乎才能经受住反驳。” 他认为,“劳动创造了有价值的东西”才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真正基础, 但由于“劳动创造了有价值的东西”与“劳动创造价值”的表述太相近,以至于人们容易 把二者混为一谈,以至于把“劳动创造价值”视为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基础。在他看来, 假如说劳动创造了价值,就意味着过去的劳动创造了产品现在的价值,而产品现在的价值是由当前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故此,劳动是不可能创造价值的。而且,就算“劳动创造 了价值”,“也与剥削没什么关系”。它“对于工人受到剥削这个命题来说也不是必要的。因 为如果我们假设是其他东西创造了价值,那工人受到剥削这种印象如果以前存在,那这种印 象还会继续存在。”比如,“假设商品的价值的大小完全是由对商品的需求的程度和强度所 决定,那我们就可以说,创造价值的是需求,而不是劳动。”在他看来,假如我们秉持“劳动创造价值”所内含的逻辑(既然劳动者创造价值,劳动者就应该拥有其价值),那当我们 得知价值是由需求而非劳动所创造时,需求者是否可以说,他们创造的价值部分地为资本家 所拥有,他们受到了资本家的剥削呢?柯亨认为持有这样的一种想法是相当荒谬的,但人们 却常常不知其荒谬。他认为,这“是因为我们不可能忘记的是劳动创造了拥有价值的东西。当我们假设工人创造价值时,创造价值似乎是具有意义的,因为我们自然地认为他们只有通过创造拥有价值的东西才能创造价值,并且前者的意义被错误地转移给了后者。”
柯亨由此认为,劳动价值论不论采用哪个版本都不能成为马克思剥削观的基础。既然不是基础,就无关乎马克思的剥削观成立与否。就此而论,他回应了诺齐克的论断:劳动价值论一经驳倒,马克思的剥削观也就难以立足。
柯亨认为,马克思剥削观的基础实质上是:工人创造了有价值的东西,却没有得到他创造的东西的所有价值。因此要把握马克思关于剥削的思想,应该到马克思描述地主对农民、 农奴的剥削中去发现。他认为,诺齐克未能看到这一点,误以为马克思将剥削归为资本主义 社会的专有现象。但事实是,“无产阶级所受到的剥削更类似于农奴所受到的剥削。”“如果马克思主义有某种剥削范式的话,那么它就是封建农奴所受到的剥削;……封建农奴所受到的剥削是最明显的。无产阶级所受到的剥削则较为隐秘,而且正是通过论证无产阶级的处境在事实上或许与农奴类似,马克思才试图表明无产阶级也受到了剥削。农奴所受到的剥削 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农奴生产的部分产品不是归他自己而是上交给他的封建领主这一事实再 清楚不过了。”而资本主义社会则藉由市场交易掩盖了产品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分配。
2.为马克思的剥削观寻找规范基础
在切断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马克思的剥削观的关联的基础上,柯亨指出,诺齐克对马 克思剥削观的质疑难以成立。柯亨认为,马克思有理由以其剥削理论批判资本主义为不正义。马克思的剥削观的实质是:工人创造了有价值的东西,却没有得到他创造的东西的所有价值,因其中一部分价值为资本家所无偿占有。对此,他认为可以从规范的视角来理解。柯 亨认为,诺齐克之所以会认为马克思的剥削观无法得出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正义的,而得出社会主义才是不正义的,是因为他把整个论证都奠定在“自我所有权原则”的基础之上,并把人的外在世界视为人的“自我所有”的衍生物。但问题是,人的外在世界并不是人的 “自我所有”的内在世界的衍生物,人对自我的支配并不等同于对外部世界的支配。
他指出,人的外部世界并不是人的“自我所有”的自然延伸,相反,人的外部世界是 对人的“自我所有”的限制。人的“自我所有”也许是不平等的,但却没有由此表明人的外部世界必然是不平等的,相反,外部世界对人却可以说是平等的:“外部世界归每一个人共同所有,对于外部世界的预期使用,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否决权”。在资本主义社会中, 无产阶级所处的地位使其平等的否决权无从发挥。无产阶级“对外部资源没有任何权利, 因而也无法真正地支配自己的生活”,这就必然使其处于被支配被剥削的境地。
因此,柯亨认为,马克思的剥削观虽然是建立在“自我所有权”观念,甚至是“自我所有权原则”之上,但却无法像诺齐克那样得出建立在自我所有权原则之上的资本主义是正义的,而侵犯了自我所有权原则的社会主义则是不正义的论断。因为社会并不是仅仅以自 我所有权为其建构的基础。“自我所有”虽是不平等的,但外部世界对每一个人来说,却应是平等的,至少在行使否定权上是平等的。但是,外部世界所应具有的“平等性”对无产阶级并不是敞开的,换句话说,无产阶级是被置于一个不平等的外部世界之中,这使得无产者处于被支配乃至不得不被剥削的地位。正是处于这种被支配的地位,使得无产阶级的 “自我所有权”才无从实现,即其生产出来的有价值的东西必然会有一部分被资本家所无偿占有。在这里,我们看不到无产阶级是“自愿地”接受剥削,且其“自我所有权”是能够得到有效捍卫的。就此而论,他认为马克思依据其剥削观可以批评资本主义社会是不正义的。
尽管如此,柯亨还是认为马克思将其剥削观建立在“自我所有权”之上并不牢靠,认 为这会使其在批评资本主义社会时显得捉襟见肘,且要实现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有效批判,会 依赖于一个“平等”视角,假如不借助每一个人都对其共有世界有一种平等主义的主张,那马克思的剥削观就难以有效发挥其批判力量。基于此,他认为与其将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建立在自我所有权之上,不如建立在平等之上。即经由平等,我们就可以批评资本主义是不正 义的。当然,柯亨也非常清楚:对“许多马克思主义者说,马克思的剥削概念是一个纯科学的概念,没有任何道德含义”,但他还是要为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寻找一个规范基础, 即为传统马克思主义寻找“一个必要的规范性前提”;而这一规范性前提就是平等。
三、如何看待诺齐克的批评与柯亨的辩护
审视柯亨对诺齐克批评马克思剥削观的回应,会发现柯亨对诺齐克的回应既有“不认同”,也有“认同”。“不认同”的是: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其剥削观存在着内在关联,前者的“理论失败”(甚至只是理论缺陷)会导致后者难以成立。“认同”的是:马克思的劳 动价值论存在缺陷,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批判是基于自我所有权。柯亨对其不认同的,都予以抗辩;而对其认同的,则采取理论上的“附和”与默认。不过,不得不说,这种 “不认同”与“认同”的背后都隐藏着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及其剥削观的误解。
1.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否存在柯亨所“承认”的缺陷?
诺齐克指摘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价值界定”有问题,对此,柯亨以劳动价值论的 “严格学说”与“通俗学说”的紧张关系予以回应。这虽说是回应,但也是“承认”了诺 齐克所说的缺陷,只不过柯亨这种“承认”不是一种“坦白”,而是一种“误释”。
这是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中并不存在柯亨所说的“通俗学说”和“严格学说”。柯亨所说的“通俗学说”和“严格学说”,其实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关于“使用价值”和 “价值”的论述,二者的确存在某种相互限定的关系。价值的存在要以使用价值的存在为前 提,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而价值却借助交换价值而得以表现,是其表现形式。具 有交换价值的无疑具有使用价值,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 值的矛盾统一体,前者体现商品的自然属性,后者体现商品的社会属性。因而,柯亨所说的 “严格学说”依赖“通俗学说”,“通俗学说”背后有“严格学说”做支撑,正是商品二重 性的表现,而他将其分割、拆解,并将其各自“升格”为相互否定的独立学说。这无疑抽 离了贯穿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的辩证法,是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误释。
相较于柯亨,罗宾逊夫人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理解就要深刻得多,她认为,“马克思 的全部观点都显得有点形而上学,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形而上学思想如何推进的典型范例。从逻辑上讲,它只是一些冗长的絮叨,但对马克思来说,它却是一种阐发,对后来的马克思 主义者来说,则是灵感的源泉。”
此外,柯亨对诺齐克认为“企业家的才能”“风险投资”等也创造价值一说,没有回 应。这使我们相信,柯亨接受了当时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的观点:“生产的各个要素——劳 动、土地和资本——在生产社会总产品的过程中都做出了各自的贡献。依据按贡献进行分配 的原则,那些贡献了土地和资本的人们应当和劳动者一起公共分享总产品的分配——这是公正的”。但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的观点并不足以构成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批评。罗尔斯 就清醒地意识到这一点,他认为,马克思恰恰是要避免从边际生产力分配理论这样的视角去 看待问题,因这样的视角恰恰是资产阶级的一种意识形态视角。事实上,我们在马克思的 著作中,不难看到他对这一类观点的潜在批评和回应。在马克思所处时代,就已经有资产阶 级学者将资本家的利润说成一种冒险的奖赏、经营管理的报酬等。恩格斯在批评杜林的观点 时也批评了这一类观点。诺齐克只是以当代分析哲学形式对这种旧说进行了包装。而柯亨 也许只是不小心掉进了这种庸俗经济学的意识形态陷阱而不自知。
2.马克思是否批判资本主义剥削为不正义?
相较于诺齐克否认资本主义剥削是不正义的而言,柯亨可以说成功地论辩了资本主义剥 削是不正义的,他的论辩满足了人们的道德直觉和人道主义诉求。不过,这样的“成功” 是有代价的,它曲解了马克思,把马克思降低到他所批判的对象的水平。
诺齐克论断资本家雇佣工人不存在剥削,其理据之一就是国家之所以必要,在于其与自 然状态相比,更能捍卫个人权利;福利国家之所以要反对,因它侵犯了神圣的个人权利;市 场之所以要推崇,就因为它是个人权利的乐园。判断正义与否,不在于依据某种范式,而在 于是否侵犯了人的神圣的个人权利——人的自我所有权。在他看来,在资本家与工人的交易 中,各方发挥的都是各自的自我所有权,只要其自我所有权历史清白,在交易中合乎正义, 就自然合乎正义。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私有财产和商品市场,并不构成对个人权利的 侵犯。至于资本家拥有更多的财富,工人较为贫穷,那是各自发挥自我所有(包括天赋、 能力等)所致,无关乎正义与否,没必要为了结果的平等,而去让渡或侵犯个人的自我所 有权。显然,在诺齐克的自我所有权世界中,社会无非就是一个自我所有权展开的世界,一 个源于各自历史的分立的世界,这样的世界也自然是合乎正义的。
而这对柯亨来说却是一个不真实的世界。在他看来,人也许能够支配其自我所有的世 界,却无法支配本属于人人共同拥有的世界。就此而言,世界应该是一个平等的世界,每个 人的自我所有应该有平等展现的机会。但资本主义世界是一个不平等的世界,它钳制了弱势 者的自我发展,而只能以其劳动力与资本进行所谓的平等交易,因而不可能是正义的。
针对诺齐克提到工人是“自愿”被雇佣的,甚至在选择公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就职时 更愿意到私有企业的说法,并以此否定工人受到剥削,柯亨既对“自愿”予以承认,又试 图揭示这种“自愿”背后的无奈与“不得已”。但究竟是否“自愿”很难界定,且马克思 批判资本主义剥削也不是将是否出于“自愿”作为判断工人是否受到剥削的一个前提。马 克思的深刻所在恰恰不是以政治哲学的视角考察剥削问题。而诸如考察工人是否被“强制” “强迫”,是否出于“自愿”等,都属于政治哲学的思维范式,其对资本主义剥削所能做的, 就是谴责其不道德、不正义、不人道等。当然,透过马克思对剥削的剖析和批判,不难感受 到他的“人道主义脉动”,但这一“脉动”远非道德等所能涵盖。
应该肯定的是,从政治哲学的视角看,柯亨对诺齐克批评的回应和对马克思的辩护的意 义是显而易见的。它多少表明了马克思的剥削观是可以从政治哲学、道德哲学的视角去论辩 的。但遗憾的是,不论诺齐克的批评还是柯亨的辩护,都未能准确把握马克思批判资本主 义剥削的深刻所在,它已远非有着意识形态缺陷的道德哲学思维范式所能涵盖。
3.马克思的剥削观与其劳动价值论存在内在关联吗?
如前所述,对于诺齐克来说,马克思的剥削观与劳动价值论存在着内在关联,并体现为后者为前者提供理论基础或支持,因而一旦劳动价值论被证伪,马克思的剥削观也失去相应 的支撑。而对于柯亨来说,马克思的剥削观可以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切割开来,二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因而不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正确与否,都不会影响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剥削 的批判。因此,指出资本主义的剥削性并不需要依赖劳动价值论,而只需指出建基于资本主 义生产之上的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都充斥着异化,就足以看清资本主义的剥削性。
的确,假如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批评,只是为了揭示其非人性、不正义性,那马克思的确可以采用哲学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批判。在这样的意义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批评无需借助劳动价值论。就此而论,柯亨的论证也是富有成效的。而且马克思在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批判也是深刻的,因为马克思以哲学家能够 读懂的“异化”语言,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非人性、不正义性。假若如此,那马克思与 蒲鲁东、康德、圣西门,乃至莫尔等都没有实质性差别,因为他们都是基于人道主义的诉 求,基于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视角,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批判、控诉。然而马克思的理论 最富有创造性之处,正在于他突破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传统哲学方式来思考社会问题,正 如马克思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表述的,“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 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他之所以没有直接借用当时现成的政治经济学——古典政治经济 学,而是予以批判,正在于古典政治经济学未能摆脱传统那种关于国家、法理论即法哲学的 残留,而只有接受辩证法的批判性洗礼的政治经济学,才能担负起剖析、揭示资本主义社会 的重任。
显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不是道德批判、哲学批判,而是具有辩证法精神的 政治经济学批判,而劳动价值论是其整个批判的有机构成部分。马克思在通过揭开事实真相 进行批判时,劳动价值论成为有力且方便的工具。马克思就是要揭示这一个包含人身独立性 和自由契约的竞争性市场的社会制度的幻象,揭示其背后赖以运作的基础。就此,我们无法 否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剥削观的内在关联,因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剥削的揭示正是通过其 劳动价值论来揭示的。正是借助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揭示出资本主义剥削的隐蔽性和欺骗 性,揭示出一切都是在正义的意识形态谎言下进行的。
4.马克思是基于“自我所有权”批判资本主义的吗?
认为马克思基于自我所有权批评资本主义,这是诺齐克和柯亨的一个“共识”。诺齐克 以此反驳他所理解的马克思的剥削观,柯亨对此则照单全收。诚然,自我所有权的确曾经 是资本主义时代的“共识”,至少为洛克、斯密等自由主义思想家所持有,只不过这样的 “共识”已为马克思所批判。这一点我们透过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等文本就能明 白。布坎南就曾指出:“事实上,马克思批评德国工人党的《哥达纲领》的作者们所犯的 错误,正是诺齐克和布劳格强加给马克思的这种错误。”诺齐克、柯亨等人假如仔细阅读而 不有意曲解的话,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在这方面,C.B.麦克弗森就不会有这样的错误, 他在《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政治理论》一书中就指出,“随着洛克明确认可的两个初始限制被 移除,整个财产权理论就成了对不平等财产的自然权利和无限个人据有的自然权利的正当化论证。一个人的劳动是他自己的财产的主张是这一论证的根基。”他把这种关于自我所有 权的预设,视为“占有性个人主义的基本预设”,这样的预设意味着“人之自由以及人之 为人是因为他对自己人身的唯一所有权,而人类社会本质上是一系列市场关系”,即“人类 社会只能是一系列独立所有者之间形成的关系”。这本是马克思所批评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 的“共识”,却被诺齐克和柯亨误判为马克思的“成见”。对此,经济学家罗宾逊就指出:“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用途绝不是简简单单地宜称劳动者拥有自己的劳动产出的权利”。“马克思并没有像视剥削为抢劫的幼稚空想家一样来控诉资本主义。相反,他用一种合乎逻 辑的讽刺来为资本主义辩护。这里不存在欺骗,每样东西都公平和公正地按其价值进行交 换。”显然,罗宾逊意识到,马克思不是自我所有权论者,马克思不是洛克的同路人!
总之,诺齐克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剥削观的批评,以及柯亨的回应和辩护,可以视为一场哲学家的批评与辩护。这种批评与辩护把马克思关于剥削观的思考纳入到传统政治哲 学的视野之中,并在这种视野中探讨马克思剥削观的地位、作用和意义,给人很多富有启发 性的思考,在某种意义上的确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激发出不曾想作为哲学家的马克思的 “哲人”一面,是以政治哲学的方式与马克思展开的关于资本主义剥削的“对话”。但是, 这种基于政治哲学与马克思展开的“对话”,也隐含着对马克思剥削观的误读,其“对话” 也可以视为与一位被误解的马克思的对话。在这种“对话”中,对话者听到的只是自己想 听到的,而对马克思最想“说”的,却置若罔闻或听不进去。不难发现,在他们试图以政 治哲学的方式去批评或为马克思的剥削观辩护时,作为经济学家的马克思及其辩证法精神在 他们的论辩过程中不是被凸显了,而是被遮蔽了,马克思在此过程中也被“改装”为康德式的经济学家,其关于剥削观的思想被赋予了浓重的道德意味,但其理论的独特性和科学性 却被削弱了不少。研究马克思常常意味着研究者在与马克思进行某种理论“对话”,这种 对话也常常意味着将马克思“带进”我们的“话语”之中,但这种“带进”并不是意味 着我们可以随性地“解读”我们的对象,可以不尊重对象本身。无论如何,当研究者去形而上学式地“解读”马克思时,常常隐含着对马克思的某种“误读”,隐含着没有善待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和理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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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小 九
文章来源:《世界哲学》2024年第4期
(注释从略)
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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