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坚决向招投标领域乱象说“不”

民生   2024-11-10 19:02   云南  

“远程异地评标,既廉洁又高效,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中,我们公司虽然落标了,但也让我们看到了差距和短板,努力的方向也更明确了。”近日,面对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投标的大理州某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表示,在风清气正的招投标环境中,中标者心安理得,落标者心服口服。

截至目前,大理州已完成12个交易中心“五大”功能区和“三个”全覆盖建设,累计建成91个远程异地评标工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全省大循环”的比例达100%。全面实施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率达100%,有力规范了各行业招投标“阳光作业”、公平竞争。

州纪委监委将招投标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列为深化清廉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暖心活动”的监督重点,推动党内监督、巡察监督、派驻日常监督等深度融合,准确研判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惩、治、防”一体发力,切实维护公正公平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着力营造清政商关系和干净的干事创业环境。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涉及主体多、环节多,资金量大,易受权力干预影响,进而形成招标、代理、投标、评标等不同主体勾连、权力利益输送链条。为深化系统治理,斩断贪腐链条,依托州委反腐败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并实行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会同巡察、发改、公安、财政、审计、政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互移、案件互商互办等行政监督执法、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重拳整治领导干部和主管部门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代理机构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评标专家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

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为特定投标人“量体裁衣”、职能部门履职不力和疏于监管等问题,大理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案为鉴,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从严处理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请托说情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的行为,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担当尽责、规范用权。

为整治一些评标专家与不法代理机构、投标单位沆瀣一气,为不法企业中标提供便利,让本应中立公正的评标场成为利益寻租的“围猎场”等问题,我州坚持深挖招投标领域利益链、关系网,从关键环节入手揭“盖子”,通过开展项目抽查、征集问题线索等方式发现并打击评标专家违规违法行为,将不能履职或履职不当的“问题专家”清理出库。

在专项整治中,州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办案引领,紧盯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整合多方力量,对工程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推动案件查办与行业治理双向奔赴。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108件114人,给予党纪政务分47人。全州行业监管部门共查处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15起,约谈招标人1家、招标代理机构2家、投标人15家;依法对有围标串标违法行为的10名投标人罚款140.81万元,并予以相应信用惩戒,有力震慑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我州将警示教育贯穿工程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始终,充分用好案件资源,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写忏悔录、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层层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责。同时,强化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出台《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进一步明晰行业监管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及评标专家五方履职规范,标明禁碰红线底线,并以“投标信用承诺”的方式警醒拒止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形成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大理经验”在全省推广;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记录报告、项目代建制等系列制度和监管机制,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全周期监督管理,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

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严重破坏市场公平正义,损害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和政治生态,具有反复性、顽固性、综合性。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将在发现问题、查办案件的同时,加强招投标领域类案分析,总结发案规律,揭示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行业治理措施,督促完善制度机制,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闭环,促进行业监管运行规范有序。”

(杨自坚 苏发高 郭润丹)


来源:大理清风
编辑:陈丝华
值周:杨丹妮 张辉
主编:李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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