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大地流彩·2024全国乡村篮球(村BA)文化展演活动总决赛中,中山沙溪篮球队过关斩将,以全胜姿态,成功卫冕总冠军,载誉凯旋。
为进一步弘扬沙溪篮球精神,为沙溪奋战“百千万工程”鼓舞士气,我镇特举办“为冠军点赞”——沙溪镇第二届中小学生“好手指”书法绘画作品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沙溪镇宣传和教体文旅办公室
沙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沙溪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沙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沙溪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沙溪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沙溪镇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沙溪镇委员会
【支持单位】
中山市好手指农产品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沙溪镇书法协会
沙溪镇美术协会
沙溪诗社
镇内各中小学、书画培训机构
为冠军点赞
沙溪镇中小学校青少年(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年龄段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初中、高中)。
(一)书法作品:毛笔书法、硬笔书法
(二)绘画作品:中国画、水彩、油画、素描、漫画、手抄报
(一)内容:紧扣“为冠军点赞”主题,歌颂“顽强拼搏、永不言弃”沙溪篮球精神。
其中:书法作品内容由沙溪诗社提供,详见附件2。
(二)规格:
1、软笔书法作品高60cm*宽30cm,竖幅;
2、硬笔书法作品为A3大小(29.7cm*42.0cm);
3、绘画作品不超过60cm*40cm。
(三)上交数量:每单位不少于20幅作品。每位作者可同时参与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和绘画三类,但每个类别只能交一幅作品。
(四)信息填写: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以楷书依次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年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指导老师,篆书草书请另附释文。
收稿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18日截稿,不收逾期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公益展示。
作品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作品符合比赛主题,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鼓励青少年表达自己真实的感悟;发挥天性;鼓励有创意的表现方式。
(一)学生奖项设置
一等奖 8名,证书+奖品
二等奖12名,证书+奖品
三等奖20名,证书+奖品
优秀奖100名,证书
(二)团体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向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单位奖获奖条件:有30名以上学生参赛的团体单位,且作品获得优秀奖以上10名,可获得优秀组织单位奖。
(三)指导教师奖项设置
设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向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教师获奖条件如下:
1.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每名教师至少辅导10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中有一等奖获得者,总获奖学生不低于5名;
2.优秀指导教师二等奖:每名教师至少辅导10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中有二等奖获得者,总获奖学生不低于5名;
3.优秀指导教师三等奖:每名教师至少辅导10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中有三等奖获得者,总获奖学生不低于5名;
备注:教师荣誉证书按最高奖项发放,不重复发放。
2024年12月18日前,作品提交至中山市沙溪镇宝珠中路1号政府大院三楼沙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柏茵(87189802、19966306432)。请务必一并提交作品信息表和作品电子版(邮箱:sxzxcwhfwzx@126.com)。
(一)投稿作品的所有权归属主办方,主办方将对该作品享有除上述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具体为发表权、复制权、展览权、发行权、摄制权、广播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其他相关权益。主办方出于公益宣传目的,可在电视台、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网站或其他媒体上合理使用该作品,无需支付报酬。
(二)参与者必须确保投稿作品具有原创性,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不得重复投稿。如因活动作品侵犯他人权利而引起的纠纷、诉讼,均由作品提交者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励。重复投稿的,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励。
(三)参与者一经提交作品,则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动规则,如有任何违反及触犯,一切后果由活动参与者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主办方解释为准。
1、不得代笔、抄袭,不收临摹作品,不收篆刻作品;
2、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3、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最终解释权属大赛举办单位。
附件:
1、《“为冠军点赞”——沙溪镇第二届中小学生“好手指”书法绘画作品比赛作品登记表》;
2、沙溪诗社贺沙溪队卫冕全国村BA总冠军诗词作品。
沙溪镇第二届
中小学生“好手指”书法绘画
作品比赛组委会
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