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党史】《中国共产党木里藏族自治县历史》第一卷(1950-1978)㊱

政务   2024-11-12 18:46   四川  


《中国共产党木里藏族自治县历史》第一卷(1950-1978)㊱

第 八 章

国民经济的调整和社会主义教育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左”的错误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农业大减产,人民生活严重困难的事实,深刻地教育了全党。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部署整风整社。1961年1月,召开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通过了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调整政策,纠正错误。

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决定在城乡发动一次普遍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由于执行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展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造成了不少冤假错案,使不少各民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


社会主义教育(第二节

1960年贯彻中央“十二条”,进行了整风整社,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精神,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实行了一系列较为宽松的经济政策。1962年9月,中共八届十中全会把我国社会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反复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在这个历史阶段中,始终存在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提出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1963年2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督促各地注意抓阶级斗争和社会主义教育问题。3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在全国城市逐步开展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的“五反”运动。1963年5月,中央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即“前十条”),对农村城市的阶级斗争形势做了极其夸大的估计,对“四清”运动的任务、政策、方法做了规定,这实际上是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做准备。9月,中央根据“社教”试点的情况,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即“后十条”),一方面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另一方面也提出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必须执行的正确的方针、政策。此后,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分别派出大批“社教”工作队,在试点的基础上展开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4年5—6月间的中央工作会议在讨论“社教”运动问题时,对全国基层的政治形势严峻性做了夸大的估计,提出要放手发动群众,彻底革命,追查“四不清”干部在上面的根子。1965年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的全国工作会议上,在毛泽东的主持下讨论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将“四清”的内容规定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强调这次运动的性质是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提出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贯彻“双十条”的“小四清”和贯彻“二十三条”的“大四清”,对于转变干部作风,反对贪污腐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运动中把干部在工作上的一些错误和失误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一大批基层干部受到过火批斗和党纪政纪处分。

木里县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按照中央和省、地委的安排,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和城市“五反”统一安排,同步开展。县委为了加强对“社教”运动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吉生秀、张西峰、邢爱胜、李明元、张喜生、邓德芬、张宜正7人组成,吉生秀任组长。从县级党政群机关抽调17名干部负责办理日常工作。各区、乡亦成立领导小组,由书记挂帅,县委抽调11名县委委员,分3个区,配合区、乡党组织加强对运动的领导。

一、农村“三反”运动

1960年9月,中共木里县委遵照中共中央和中共四川省委、西昌地委关于在农村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在全县农村中开展了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中心内容的“三反”运动,整个“三反”运动是紧密结合生产进行的。全县参加“三反”运动的共有5个公社,13个乡,102个大队(包括高级社),322个生产队。“三反”运动的范围是生产队长以上的农村干部(包括会计、保管员和事务长在内)1808人。这支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从成分上分:奴隶167人,占9.24%;贫下中农1364人,占75.44%;富裕中农232人,占12.83%;地、富出身34人(主要是会计、脱产干部),占1.88%;其他11人,占0.61%。从政治面貌分:党员293人,占16.2%;团员317人,占17.52%。从层次和职务上分:区级机关干部58人,公社和乡一级干部188人,大队、高级社干部273人,生产队干部818人,会计158人,保管员127人,事务长186人。

“三反”运动前经摸底排查,上述干部队伍中属于立场坚定、工作积极、作风深入、大公无私的干部825人,占45.63%;属于立场坚定、有一定干劲,在生产、工作中基本能带领群众完成任务,但作风不够深入,犯有一般错误的687人,占38.0%;属于立场不够坚定,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中有所动摇,具有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思想,犯有比较严重的贪污、浪费、私分隐瞒和违法乱纪错误的207人,占11.45%;属于坚持错误,走资本主义道路,大肆贪污、偷窃、破坏生产发展等错误极其严重的89人,占4.92%。经过“三反”运动查实:基本上没有问题的902人,占49.89%;犯有一般错误的728人,占40.27%;犯有比较严重错误的146人,占8.08%;错误极其严重的24人,占1.33%;查出混入干部队伍的五类分子8人,占0.44%。

“三反”运动揭发出生产队长以上干部中有贪污,又有挪用和多占行为的538人,占生产队干部总数的32.2%,共贪污3849元,平均每人71.5元,平均每个乡、社2100元。挪用多占7258元,平均每人13.5元;贪污100元以下的435人,100元至200元的58人,200元至500元的31人,500元至1000元的12人,1000元以上的2人。犯错误人员中区级机关干部11人,乡、社干部35人,大队、高级社干部77人,生产队干部148人,会计、保管员、事务长267人。其中党员48人,占农村党员数的16%。上述人员中贪污、偷窃、隐瞒私分粮食的462人、151379公斤。具体表现为:250公斤以下的305人,250至500公斤的103人,500公斤以上的54人。农村干部带头私分集体粮食678户、177329公斤,平均每户262公斤。贪污、多占猪肉、牛羊肉的社队干部372人、4320公斤;偷宰牲畜1562头,有意毒死牲畜832头。社队干部中犯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错误的458人,错误事件1825起。捆绑吊打社员502人,非法搜查农户161户,被扣饭1574人,被扣工851人,因上述错误造成死亡72人,致残8人。

中共木里县委在领导全县农村“三反”运动中,按照中央的指示:“三反”运动一定要搞,搞的原则是教育为主,惩办为辅,既严肃认真、又区别对待,本着保护、教育大多数农村基层干部的原则,执行了教育为主、惩办为辅的方针和“五从严五从宽”的原则。“三反”运动中,受到各种处分的农村干部66人,占3%,其中逮捕法办4人,受开除党籍处分4人,撤职处分8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延长党员预备期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4人,开除团籍9人,留团察看4人,团内严重警告4人,警告1人,行政上严重警告3人,降职3人,降级3人,调整职务4人,下放劳动8人。受处分人员中,乡、公社一级干部7人,大队、高级社干部19人,生产队干部17人,农村会计17人,保管员2人,食堂事务长4人。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定为阶级异己分子3人,蜕化变质分子11人,严重违法违纪分子11人,贪污分子38人,坏分子3人。

中共木里县委根据中共中央“不论什么人,不论贪污、多占、挪用的数量大小,都必退必赔,一时退不起的,可以分期退回,对贪污数量大或贪污行为恶劣的人还可以用强制劳动的办法补偿”的指示,在“三反”运动后期各乡、社都组建了5至7人的追退赃款赃物小组,狠抓退赃还款工作。据县委“三反”办公室总结报告记载,截至1960年10月30日统计,全县已退现金17615元,占应退数的78%,退还粮食2880公斤,占应退数的64%。退赃中主要追回现金和实物,已经消耗的粮食,折价偿还现金。对一时退还不了的,分别订了退赃计划,打了条子,保证按时退清。大多数犯贪污、多占、挪用错误的社队干部,退赃赔款积极主动,得到了组织的宽大处理和社员群众的谅解。全县受到“三反”教育达50830人次,基本上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农村“三反”结束后,中共木里县委于1961年2月在县区级机关、企业、事业、厂矿单位,开展了历时两个多月的“三反”运动,查出犯贪污错误的135人,其中98人主动交代出自己的贪污事实,交代出贪污金额32217元,已追退21178元。至此,“三反”运动结束。

二、城镇和机关“五反”运动

1963年,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同时,3月2日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即中发〔1963〕133号文件,中共四川省委赓即于3月29日发出贯彻执行中央133号文件的指示即四川省委第一届第十八次全体会议通过的〔1963〕79号文件,部署了城镇社会主义教育的“五反”运动。中央和省委的两个文件都指出:我们在改进经济管理方面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是,目前无论在生产过程或者商品流通过程中,都存在着很多严重的缺点和问题,存在着严重浪费国家资财的现象。例如,在工业、交通和基本建设方面原材料、劳动力的浪费很大,生产的次品、废品过多,工程质量低劣;在商业和物资管理方面,中间环节过多,商品流向不合理,验收、管理不严,许多物资霉烂、变质、报废;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事业单位中,也存在着许多浪费现象。省委还结合本省实际,强调指出,最近几年,在我们的一部分党员和干部中,滋长了分散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等资产阶级作风。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资本主义活动猖狂。目前我们开展的“五反”运动,是又一次大规模地打击和粉碎资本主义势力猖狂进攻的社会主义革命斗争,这次运动的胜利,必将大大促进我国经济情况的好转。

1963年4月7日,中共木里县委成立增产节约,“五反”领导小组,组长吉生秀,副组长邢爱胜、余文学,下设办公室,宋德成任办公室主任,唐其凤任副主任,成员有冉光清、李明元、刘志忠。按照省委要求,“五反”运动自始至终都以增产节约为中心,使之成为推动当前生产的动力。县委将领导人员分作两套班子,一套抓运动,一套抓生产,重大问题共同讨论决定,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做到生产、“五反”两不误。“五反”运动在全县城区展开。

1963年4月13日,中共木里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四川省委的指示,结合木里民族地区的实际,提出了安排意见。全县的“五反”运动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开展的有县委机关各委、办、室8个单位,政军系统1个党委,4个党组,文教、卫生驻县事业单位共291人,占职工总数的40.7%;第二批有县属工业企业,财贸、农、林、牧、水系统所辖的场、站、厂、公司、营业部等25个单位、708人。

运动在党、政、群机关、工交、商贸企事业,按各自的职能职责范围,各有重点地开展。

党、政、群机关重点反对一部分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高高在上,不了解下情,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工作拖拉;不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压制民主,包庇和纵容坏人坏事;贪图个人享受,生活特殊化、铺张浪费,讲排场,讲阔气,利用职权多吃多占,走“后门”,破坏财经制度,浪费国家资财;革命意志衰退,腐化堕落,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蜕化变质等。1963年4月23日,县委书记吉生秀代表县委做分散主义、官僚主义、铺张浪费问题的检查,带头“洗澡下楼”。

工业交通单位重点解决13个企业关、停、并、转期间贪污、私分、盗窃国家资财的问题。工业方面采取清账目、清物资、清现金的措施,重点解决手工业系统中损大公肥小公、不务正业、乱搞计划外生产、私招乱雇工人、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和违反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大搞物质刺激等问题;交通运输方面主要解决内外勾结,在运输环节盗窃国家物资,群众运输站工作人员伙同马脚子贪污运费、套购粮食(马料)等问题。

商贸行业主要反对不按国家计划,不顾整体利益,闹分散主义,不完成国家农牧产品征采购任务;不执行国家计划价格,任意定价提价,追逐非法利润;私设小仓库、小金库,打埋伏,乱搞协作,徇私舞弊,私分救济财物和奖售品,破坏国家产、供、销计划和商品正常流通等。

医生、教师、文化工作人员不纳入“五反”对象,只参加厉行增产节约和“五反”的思想教育。

木里县的“五反”运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建运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发动群众把增产节约运动开展起来。同时大张旗鼓地在党员、干部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反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县委书记吉生秀在“五反”学习动员会上号召领导干部中有问题的人主动“下楼”,率先好好“洗澡”,坚决把违反制度、铺张浪费、生活特殊化等缺点、错误加以检查改正,放下包袱,退出应退的财物,取得主动,以便参加和领导运动。同时按省委规定的三种类型,对参加运动的人员进行分类排队,做到心中有数。

第二阶段,着重反对铺张浪费。由运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分系统向全体职工作动员报告,交代政策,解除顾虑。各单位领导开展自我检查,引火烧身,发动群众揭发问题,先党内后党外,号召有问题的人自觉交代,尽可能使有问题的绝大多数人放下包袱,积极参加运动。对广大职工群众则主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号召公物还家。领导干部如果前一阶段交代不彻底,群众意见大的,要求做彻底交代。对个别问题严重又拒不交代,甚至对运动有抵触的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停职待查,以减少运动的阻力。对运动中暴露出来的属于工作和生产上的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和明显的漏洞,本着边整边改的精神,及时改进。

第三阶段,着重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放手发动群众,号召广大职工群众大胆地检举揭发,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的斗争。采取群众运动和专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实事求是地把贪污盗窃案件查清查实,同时做好退赃工作。

第四阶段,着重进行组织处理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把运动中揭露出来的案件,逐步核实定案,追退赃款赃物,对人的处理分别由监委或政法部门公布或宣判。针对工作、生产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种制度,特别是健全民主集中制和经济管理上的各种责任制度,防止分散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的滋长,堵塞易于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所利用的漏洞,加强党组织和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抓紧整顿组织,干部鉴定,评选五好干部,总结经验,提高干部的政治思想,巩固“增产节约”“五反”运动的成果。

“五反”运动排队情况是:一二类971人,占97%;犯有严重错误的24人,占2.4%;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性质特别严重的4人。运动后期,开除公职1人,逮捕法办2人,开除留用以观后效1人,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3人,调离财务管理重要部门7人;有不同程度贪污、多吃多占行为的76人做了清理退赔。运动自1963年4月开始至1964年3月基本结束,历时11个月。

三、四清运动

1963年初,为贯彻中共中央“前十条”,中共木里县委召开县委扩大会议,会议前后开了33天,到会人员37人,会议分析了当时农村形势,认为虽然两年多来一直都在群众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但是教育得不深不透,阶级路线教育很差,基层的阶级队伍没有建立起来,两条道路斗争趋于紧张,干部中多吃多占、多记工分,私分、隐瞒、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问题严重,有的基层组织被敌对势力篡夺了领导权。县委扩干会后,于1963年3月底,由县委书记吉生秀带队,从全县20个乡抽调乡党支部书记,县上从要害部门抽调张陞、瞿运照、吴友岑、何仁青、张西林、马光德、代子仲、张宜正等38人组成“小四清”①工作队,进驻二区的列瓦乡,开展试点工作,于4月结束。这次试点,贯彻“依靠奴隶、贫下中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清除地主、富农出社,动员富裕农民单干。同时分期分批培训大批“小四清”工作干部。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问题的规定》下达,“小四清”运动即在木里县农村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小四清”运动采取打歼灭战的办法,全县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从1963年8月开始,在8个乡、187个高级社和2个人民公社、32个生产队、5641户(占总户数的59.9%)、30836人(占总人口的60%)的范围开展;第二批从10月开始,在9个乡150个高级社、3775户、20239人的范围开展。首先,全县分5个点,集中训练了1969名骨干,其中党员429人、团员1102人,高级社正副社长、生产队长318人,民兵干部70人,妇女干部50人。“小四清”运动以阶级斗争为纲,工作队进村以后,首先选好对象,扎好根,不能住在富裕农民家中,必须住在奴隶、贫下中农家,和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不能搞特殊化;依靠奴隶、贫下中农,广泛发动群众,召开各种大小会议,再个别走访串联,开展“三史”(村史、社史、家史)教育,揭阶级斗争的盖子。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进行评查训话;最后揭发干部中阶级阵线不清、多吃多占、贪污腐化的问题。

运动在宣传教育,思想发动,明确“小四清”的政治意义和方针、政策、提高阶级觉悟的基础上,号召所有基层干部和党员自我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洗手洗澡”。以高级社和生产队为单位成立清理小组,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基层干部人人过关,“洗澡下楼”。据县委“社教”领导小组给县委的汇报材料记载,基层组织中确实存在较为突出和严重的问题:全县有五分之一的党支部领导核心不纯、组织瘫痪、丧失了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队伍中有15%的党员阶级觉悟低,不起党员作用;另有5%的党员干部被阶级敌人腐蚀、拉下水,他们严重丧失立场,认敌为友,伙同敌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蜕化变质。社队干部中有一半多手脚不干净。

全县在“洗手洗澡”中揭发出社队干部和党员侵占集体土地的有286人,占地197.2亩;扩大自留地363人,开荒151亩;私拉牲畜18人、31头;侵占集体经济林木139人、360株;贪污现金212人、20240元;贪污粮食238人、26520公斤;贪污物资157人、物资折款6432元;多记工分146人、107380分;多吃多占191人、5328元;挪用公款130人、2840元;侵占其他财产96人、287件;贪污布票21人、86丈;侵占集体肥料40人、24350公斤。运动中,中共木里县委根据木里存在的“四不清”问题,响亮地提出: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激发爱国爱社的热情,树立艰苦办社的精神。为划清阶级阵线,仅“社教”试点列瓦乡即清除奴隶主、地主、富农出社22户,动员140户富裕农民出社单干,出社户直到1972年整建人民公社时才收回到公社,享受社员待遇。

1964年11月6日至1965年1月15日,中共木里县委召开由县、区、乡干部400余人参加的三级干部会议,历时72天。期间开展以清账目、清财务、清仓库、清工分为主要内容的“小四清”运动,由于执行了“左”的政策,伤害了一批干部,运动中有2人自杀。中共中央“二十三条”下达后,开始纠正打击面过大的错误。

四、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的全国工作会议,下发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二十三条”纠正了打击面过大的错误,肯定了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或比较好的,要把他们尽快地解脱出来。同时规定: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内容一律为“清政治、清组织、清经济、清思想”(称“大四清”);强调这次运动的性质是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二十三条”还提出了搞好“大四清”运动的六条标准:一是要看贫、下中农是真正发动起来了,还是没有发动起来;二是干部中的“四不清”问题是解决了,还是没有解决;三是干部参加了劳动,还是未参加劳动;四是一个好的领导核心是建立起来了,还是没有建立起来;五是发现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是将矛盾上交,还是发动群众,认真监督,就地改造;六是要看是增产,还是减产。中共木里县委按照中共西昌地委县委书记会议安排,于1965年2月初,召开四级扩干会,学习贯彻中央“二十三条”,参加会议的县、区、乡(社)大队、高级社、生产队干部400余人。2月中旬,县委又召开了800多人参加的贫苦劳动人民代表大会。两次会议,反复学习“二十三条”,明确“大四清”运动的目的意义和方针政策,明确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主要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大是大非问题,消除基层干部怕挨整的思想顾虑。同时号召有不同程度贪污、多占的干部在运动正式开始前,自觉“洗澡下楼”,争取主动。

据1966年3月30日木里县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记载,学习贯彻“二十三条”一年多的时间里,县委比较集中地抓了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的斗争问题。深刻体会到: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有时甚至是很激烈的。县委的工作报告还指出:这种斗争必然会反映到机关、厂矿和企事业单位中来,反映到党内来。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思想作风,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的反映仍然是很强烈的。有的单位资产阶级思想占了上风,组织涣散,失去了无产阶级的战斗力;有的领导干部滋长了“高官厚禄,养尊处优”的思想,作风不深入,工作不踏实,缺乏革命的雄心壮志和远大的革命理想;在一般干部中,不少人贪图安逸享受,讲吃讲穿,不讲阶级,不讲革命工作,开始“和平演变”,有的甚至进行贪污盗窃等犯罪活动。针对这些问题,县委结合贯彻“二十三条”精神,采取放手发动群众,大揭阶级斗争盖子的方法:通过忆苦思甜、回忆对比,进行正面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阶级觉悟和社会主义觉悟,使绝大多数人划清了阶级界限和两条道路的界限;在领导干部中,着重解决革命和不革命的问题,为谁服务的问题;批判了县委、县政府班子中一部分领导在钱阳安事件中所犯贪生怕死的右倾错误;在一般干部中,严肃地批判了各式各样的资产阶级思想和行为。长了无产阶级的志气,灭了资产阶级的威风。通过中央“二十三条”的学习教育,机关单位的政治空气变好了,干部中讲革命、讲工作的人多了,讲吃讲穿的人少了,参加集体劳动的人多了,好逸恶劳的人少了。

在农村,通过宣传贯彻中共中央“二十三条”,比较全面系统地对农村干部和广大社员群众进行了一次正面的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重点解决了农村干部“四不清”中的经济问题。对政治上敌我不分、方向不明,排斥、打击奴隶、贫苦劳动人民等问题也进行了严肃地批判,组织上个别进行了处理和整顿;对干部中多占多记工分、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依靠奴隶、贫苦劳动人民揭发问题,进行正面教育。对犯错误的干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号召他们立功补过。在退赔问题上,视情况实行减、缓、免,全面调动干部的积极性。这样做以后,使广大农村干部受到了一次比较深刻的阶级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在全县奴隶、贫苦劳动人民代表会上,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二十三条”后,广大奴隶、贫下中农进一步树立了当家做主的思想,敢于起来监督干部的工作,敢于理直气壮地向地、富、反、坏分子的破坏活动进行斗争,使人民公社和高级社的集体经济进一步得到巩固,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方向,坚定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推动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在宣传学习贯彻中共中央“二十三条”过程中,中共木里县委紧紧抓住几年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力求在这个阶段把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中的“四不清”问题消化掉,对干部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允许犯错误,允许改正错误。采取思想批评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原则,积极、热情地帮助犯错误的干部和手脚不干净的党员主动“洗手洗澡”,早点卸掉包袱,轻装“下楼”,以团结95%以上的干部,投入到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运动中,为开展“大四清”运动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

根据中共西昌地委统一规划,整个西昌地区的“大四清”运动分四期搞完。木里县被安排在1966年7月以后的第四期开展。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发动,整个西昌地区均转入“文化大革命”运动,真正意义上的“大四清”运动,在木里县并未具体开展。

五、学习毛泽东著作

1965年10月初,中共木里县委贯彻中央、省、地委关于加强毛主席著作学习的一系列指示,发出《关于坚决响应林彪同志号召,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的群众运动推向一个新高潮的意见》,接着于10月17日,成立木里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办公室。全县抽调机关干部、教师、企事业单位领导700余人,组成农村政治工作队,分赴全县农村、牧场,辅导学习毛主席著作。县委党校开办了5期短期培训班,培训支部书记和辅导员500多人。每个高级社、生产队、国营牧场也培养5至7人有宣讲能力的积极分子,全县每一个党支部都建立了毛主席著作学习制度,成立了200多个学习小组,有1655名党员,3853名团员,31000多名各民族群众参加了学习毛主席著作活动。一个大规模学习毛主席著作的运动在全县掀起。

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中,中共木里县委要求把“老三篇”作为改造世界观的最高指示。提出: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手毛主席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三篇光辉著作,是我们每一个人实现思想革命化的必由之路,是树立无产阶级世界观的最根本的必修课。要把“老三篇”作为“座右铭”来学,哪一级都要学,学了就要用,搞好思想革命化。要以最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最大的革命自觉、最高的革命姿态活学活用“老三篇”。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坚定无产阶级革命立场,树立“完全”“彻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时时、事事、处处用张思德、白求恩、老愚公3个光辉形象来对照自己,狠斗私心杂念,树立不怕苦、不怕死、不为名、不为利,一心为革命、一心为人民的共产主义精神,带动生产,带动工作。

运动中,中共木里县委要求县、区、乡、社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带头亮思想、带头用、带头讲、带头帮、带头抓。全县党员、干部、广大社员群众都要做到“五要、三学、五边、六不倒”。即:要有坚定的无产阶级立场、要有自我革命的精神、要有远大的革命理想、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雷厉风行的作风;通读多学、学深记牢、学透用好;边学、边想、边对照、边提高、边改正;任务重压不倒、工作忙冲不倒、时间紧挤不倒、年纪大吓不倒、家务多拖不倒、文化低难不倒。每一个人都要做到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照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做毛主席的好学生。强调结合实际,在“用”字上狠下功夫,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立竿见影。采取大办培训班,大搞讲用会,大总结、大评比的形式,认真讨论好两个问题:一是政治与生产、政治与业务工作的关系,认识到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二是如何为人民服务,为革命种田。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开展破私立公、破懒立勤、破旧立新的大辩论。对揭发出来的两条道路斗争问题,不指名地进行批判,以划清界限,弄清是非。县委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领导学习毛主席著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放在高于一切、大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位置。

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中,中共木里县委把博瓦乡作为政治样板,各区、乡也搞样板,取得经验,指导学习。为了保证学习时间,除五、十制学习外,还要坚持每天自学1小时,做笔记,写心得,要求人人能背诵若干毛主席语录。

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期间,木里县新华书店售出毛主席著作、毛主席语录4724册,毛主席挂像10000余幅。全县城镇街道、农民住房的墙上、山坡石头上都写满毛主席语录,村口要道建毛主席语录牌坊、挂语录牌。群众大唱语录歌、跳忠字舞成为当年时尚。各种大小会议之前都要学习毛主席著作,或一篇,或几段,或几句语录。田间地头,处处都是学习的阵地,普遍做到毛主席语录本随身带。毛主席著作被称为“句句是真理”“字字闪金光”。把学习毛主席著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1966年3月,中共木里县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对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运动成效的估价称:“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和社员群众的政治热情不断高涨,精神面貌大大改变,涌现出了不少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但是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运动中,表面上看起来很红火,然而实际上这样的群众性学习方式难免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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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杨静 陈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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