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木里藏族自治县历史》第一卷(1950-1978)㊲
第 九 章
经济建设全面展开
1958年开始到“文化大革命”前的9年间,中共木里县委领导木里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在曲折的道路上探索前进。这一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由于“左”倾错误的危害,走了不少弯路,生产力遭到破坏,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好在县委及时认真地贯彻执行了党的八届九中全会精神和省、地委的一系列指示,按照“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全面纠正“大跃进”以来政治、经济诸方面的失误。中共西昌地委和行署,对木里藏区给予了各方面的政策关怀和经济扶持,使木里逐步走出了困境。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依靠农村社、队的集体经济力量,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狠抓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工业布局,关、停、并、转了县属13个企业。尤其狠抓了农业生产、兴修水利、改土造田、治理山河、开垦荒地、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为了加强各级党组织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领导,中共木里县委要求县级机关党政领导和区、乡党委书记、副书记都要轮流深入基层,认真抓组织领导和政治思想工作。县委书记高玉昌背背包下乡,将俄亚乡的抓子高级农业社作为样板亲自抓。县委按照中共西昌地委的安排,在木里县第三次党代会上提出:发扬大寨精神,立大寨志、做大寨人、走大寨路、办自己的大寨;开展“学苍溪、赶苍溪、超苍溪和学大树、赶大树、超大树”的比学赶帮超运动;学习中共西昌地委树立的身边典型,比照盐边县新坪公社、宁南县跑马公社、会东县大崇公社、米易县安宁公社、冕宁县石龙公社响石大队的典型事迹,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全县共产党员积极行动起来,带领全县各族人民穷干、苦干、巧干;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发扬吃大苦、耐大劳、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乡、社以上的各级党委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劳动,亲自去干;下决心改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树立改天换地的雄心壮志,踏踏实实地领导群众埋头苦干,用10至15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把县内18万亩耕地全部建成“大寨式”的稳产高产田地。这次党代会后,县委把博瓦乡一村作为样板田试验基地,由县委副书记瞿运照挂帅。接着区、乡在高级社和生产队中共搞了22个样板田。1965年全县冬季改土中,干部和群众联合起来,搞了改土样板田346.5亩,其中,县级机关的样板田109亩;区级机关的样板田47.5亩;乡和公社搞的样板田190亩。各乡、社以样板田为榜样,层层召开现场会,实地参观,交流经验,迅速在全县掀起了改土改田、整修水利的热潮。在农田水利建设运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农业生产的先进社、队和模范人物。典型的先进社、队有:俄亚乡的抓子社、博窝乡的木兄社、西秋乡的翁波社、博瓦乡的娃日瓦社、水洛乡的南满社、桃博人民公社的克司生产队。这些先进集体的模范带头人分别是麻尼娃、王友富、李官富、赵启华、降别边马、小次尔玛。很长一段时间,县、区、乡机关干部以县委书记高玉昌为榜样,发扬艰苦朴素的作风,一律背背包下乡,至今传为美谈。
这一时期,交通运输、工业生产、财政商贸等各项事业发展较快,农、林、牧、副各业全面发展,取得了明显的建设成就。
农业全面发展(第一节)
农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通过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兴修水利,改田改土,大积大造肥料,改良生产工具,推广农业生产先进技术等方面,从而使粮食获得增产丰收。
一、改土造田
据农业部门调查,木里县的低产田地14270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76%。农业合作化以来,为了改变木里山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木里县各级党、政组织带领木里各族人民群众一直不间断地进行了农田基本建设。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提倡建造大寨式的稳产高产农田,要求逐步将坡地改造为梯地,达到地埂牢、地面平、能排能灌、土层厚、活土层一尺以上、土壤肥沃的标准。中共木里县委按照西昌地委的指示,组织区、乡、公社、机关干部建立样板田、高产田、试验田,带动广大农村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仅1965年冬至1966年春,全县共组织7450人的农田基本建设队伍,一个冬春3个多月时间改土4800亩,其中土改田700亩,坡地改梯地2300亩,改造低产田地1800亩。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前,全县前后改土面积一共达到7.5万亩,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
二、兴修水利
自治县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的1965年,国家投资于木里县的水利建设资金480余万元,新修大堰93条,总长459.19公里,新修蓄水塘315口,蓄水74235立方米。中共木里县委按照中共西昌地委“深入发动群众,集中主要精力,掀起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的指示,自1959年冬开始,依靠社、队集体经济的力量,每年利用冬春农闲季节,投工投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大搞水利建设。据中共木里县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总结:截至1966年3月,全县共有水利工程1354处,其中:引水水堰774条,蓄水塘580口,灌溉面积由1.7万亩增加到9.44万亩,占全县15.7万亩耕地的60.13%;水田面积由210亩扩大到5050亩。宁朗、俄亚、水洛、麦地龙、博瓦、倮波、白碉、四合、东朗、麦日等10个乡和桃博人民公社基本实现了水利化,结束了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
三、大积大造肥料
1966年2月,中共四川省委、中共西昌地委相继对积造肥工作做了重要指示,《西昌群众报》用整版的篇幅介绍积肥造肥的各种办法。中共木里县委也于当月26日就“肥料问题”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积极行动起来,坚持以毛泽东思想政治挂帅,为革命种田,为革命积肥,把积肥造肥作为突出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全县范围深入广泛地开展积肥造肥运动。为了调动全县各族人民积肥造肥的积极性,鼓励社员大积大造肥料,中共木里县委木委发〔1966〕19号文件具体规定了:社员为集体投肥,按质论价,一等肥(人粪、净猪粪、羊粪)每百斤0.20至0.25元;二等肥(牛粪、马粪、混合猪粪)每百斤0.15至0.20元;三等肥(卫生肥、高温堆肥、万年肥)每百斤0.03至0.10元。文件还规定,从1966年起,工分粮和肥料粮实行“三七”开,工分粮占70%,肥料粮占30%,肥料粮不再受每1元钱分粮不超过10个劳动日分粮的限制,分配到户的粮食也不再受最高分粮水平的限制。这个政策的实行,在“以粮为纲”的年代,对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为集体大积大造肥料,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大积大造肥料运动中,各乡、公社发动群众,纷纷组织劳动力,大运动套小运动,专业队与突击队相结合,利用农忙空隙,见缝插针,采取扫、挖、拾、堆、沤、铲、烧等办法,掀起积肥造肥高潮。1966年3月,木里县第三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总结称:全县卷入积肥造肥运动的人数超过3万人,积肥造肥70亿公斤,保证了全县每亩农作物有比较充足的底肥和追肥。
四、推广农业先进技术
木里区域内发展农业的自然条件极不平衡,木里解放前,水利设施极少,复种指数很低,刀耕火种、耕作粗放、广种薄收,无法抵御风霜、洪涝、干旱、冰雹以及病虫的危害,靠天吃饭是当时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
建县后,中共木里县(工)委在政府组织中设立了建设科、农技站,农业技术人员从1953年的1人增加到1965年的47人,并于1959年建立了农牧示范场。这一时期,在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方面白手起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第一,改革耕作制度,扩大复种面积。建县初,全县小春面积只占总耕地面积的13%。建县后政府大力扶持农村兴修水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总面积的60%,复种面积由1953年的1.7万亩增加到1965年的4.3万亩。同时根据自然条件,合理安排作物布局,将全县耕地按海拔高度的不同划分为:高山生产区,二半山生产区和矮山生产区。高山生产区采取扩大高产作物面积,减少低产作物面积,以种植洋芋、西藏肥麦、小黑麦、苦荞为主,实行合理轮作的方法;二半山生产区的耕地占总耕地面积的50%以上,是改革耕作制度的重点。这类地区大春以玉米、洋芋为主,小春以大麦、小麦为主,选用成熟早、产量高的品种,采取生长期长的作物与生长期短的作物相结合,需肥量大的作物与需肥量小的作物相结合,生长期互相有矛盾的作物提倡带状种植的方式,这样既可保证按季节下种,又可保证一年两熟;矮山生产区一年两熟有保证,在有水源保证的前提下,尽量扩大水稻种植面积,提高复种指数,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同时提倡间种、套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作物总产量。
第二,改进栽培技术。一是合理密植,木里解放前,玉米播种有三种方式,一是“撒播、跟牛丢种和稀大窝”,经过反复测试认为,跟牛丢种的播种方式实际上是单株密植的播种方式,其优点在于埋种深、不易倒伏、株稀但密度大,增产效果显著,因而在藏族、蒙古族、纳西族聚居的水洛、宁朗、依吉、俄亚、东朗、麦日、博窝、唐央的上半乡普遍推行这一种植方式,获得明显的增产效果,一直沿用至今。二是狠抓施肥,大积大造肥料运动,为农作物的肥料来源提供了保障。这一时期,腹心地区的多民族杂居区开始尝试施用日本产尿素化肥。三是改变小春灌溉中泡“跑马水”的方式。
第三,推广良种。1965年建立种子站,负责良种引进、推广、调运以及指导农村选种、留种。当年从内地引进玉米金皇后、银皇后、西昌二号和156号品种,先在农牧示范场试种繁育,然后在全县矮山地区推广,平均亩产248公斤,比本地品种增产14.7%。过去县内洋芋品种以三层洋芋为主,1965年开始引进良种繁殖推广,通过实验对比,比本地品种增产80%以上。1965年引进小麦品种南大2419,经过试种示范后在全县推广,短短几年,地方品种就被良种代替,实现了小麦良种化,取得显著的增产效果。在种子处理上,使用温汤浸种、药物拌种等先进技术,大大降低了玉米、麦类“火烟泡”病的发生。三区沙东乡采用蒸汽水稻育秧获得成功,缩短了育秧时间,保证了适时栽播。
五、粮食生产
由于采取了上面几项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粮食产量。以1958年为基数,到1966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由164656亩增加到219378亩,粮食总产量由1860万公斤增加到2370万公斤,净增27.4%,其中:小春粮食产量由260万公斤增加到431万公斤,净增65.8%;大春粮食产量由1600万公斤增加到1939万公斤,净增21.2%。与此同时,油菜、兰花子、海椒、大麻、土烟、蔬菜等经济作物也大幅度增产。
总 监 制:郭仁伟
监 制:董建华
责任编辑 :周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