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曾来生,男,1953年9月13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北省蕲春县蕲州镇横坝7-010号。公民身份号码:422128195309131717。
本院在执行吴心群与曾来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曾来生应履行执行标的116829.00元。因被执行人曾来生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现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曾来生下落和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款的10%给予奖励。
本院对线索来源和奖励情况保密。
举报电话:0713-7219080
(17786150236)
联系人:张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胡院生,男,1966年7月23日生,汉族,住址湖北省蕲春县刘河镇飞跃村四组。公民身份号码:421126196607234715。
本院在执行张国青与胡院生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胡院生应履行执行标的20000.00元。因被执行人胡院生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现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胡院生下落和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胡院生下落并且本院对其实施了拘留措施的,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对线索来源和奖励情况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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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6150234)
联系人:田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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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彭锐,男,1989年02月08日生,汉族,住址湖北省利川市汪营镇大跳墩村八组7号。公民身份号码:42280219890208549X。
本院在执行郝小平与彭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彭锐应履行执行标的28004.00元。因被执行人彭锐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现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彭锐下落和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彭锐下落并且本院对其实施了拘留措施的,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对线索来源和奖励情况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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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6150234)
联系人:田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石兆祥,男,1985年11月07日生,汉族,住址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杨四岭村四组。公民身份号码:421126198511070516。
本院在执行潘建新与石兆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石兆祥应履行执行标的38656.00元。因被执行人石兆祥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现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石兆祥下落和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石兆祥下落并且本院对其实施了拘留措施的,给予5000元奖励;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款的20%给予奖励。
本院对线索来源和奖励情况保密。
举报电话:0713-7219080
(17786156737)
联系人:田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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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华军,男,1984年3月10日生,汉族,住址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夏漕社区十组。公民身份号码:42112619840310001X。
本院在执行王文强与华军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华军应履行执行标的50530.00元。因被执行人华军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现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华军下落和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华军下落并且本院对其实施了拘留措施的,给予1000元奖励;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款的1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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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63025725)
联系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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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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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吴美雄,男,1965年10月07日生,汉族,住址湖北省蕲春县青石镇白塘村八村。公民身份号码:421126196510076036。
本院在执行王东京与吴美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吴美雄应履行执行标的75490.00元。因被执行人吴美雄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现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吴美雄下落和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吴美雄下落并且本院对其实施了拘留措施的,给予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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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615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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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特向社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被执行人:徐卫军,男,1971年9月1日生,汉族,住址湖北省浠水县团陂镇镇中塘街2号。公民身份号码:421125197109013758。
本院在执行高勇与徐卫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徐卫军应履行执行标的59350.00元。因被执行人徐卫军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现向社会公开悬赏征集徐卫军下落和财产线索,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徐卫军下落并且本院对其实施了拘留措施的,给予1000元奖励,悬赏期限为期一年。
本院对线索来源和奖励情况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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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72132146)
联系人:叶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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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一日
来源:蕲春法院执行局
来源:蕲法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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