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莲圣君智科技有限公司蕲春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蕲春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切身利益,根据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对该案集资参与人情况进行核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相关事项
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13日,工作日内开展登记。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登记地点:蕲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0713-7230775、7212110。
登记事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投资转账凭据等。(另:已在蕲春县公安机关提交材料登记的不用再重复登记。)
二、登记所需材料
1、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请提供一份复印件。
2、委托代理协议、收条收据等凭据的复印件。
3、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POS机刷卡转账)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4、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平台截图、宣传资料等。
三、注意事项
1、集资参与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进行登记的,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集资参与人提供的资料因手续不全或其他个人原因影响登记工作,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3、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审理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登记,因集资参与人个人原因,逾期登记的,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4、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5、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对涉嫌聚集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6、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或网上编制、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众闹事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蕲春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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