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和 VEP(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在政策制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通过提供量化的生态价值评估,帮助政策制定者更好地理解和利用生态资源,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GEP指一定行政区域内各生态系统在核算期内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各种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的货币价值之和。原则:主要以客观性、开放性、循序渐进以及基于交换价值。针对不同生态系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主要包括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大类型,分别按照实物量与价值量的核算方法进行生态价值总值核算。生态系统产品包括生态系统提供的可为人类直接利用的食物、木材、纤维、淡水资源、遗传物质等。生态系统服务包括形成与维持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等,包括调节气候、调节水文、保持土壤、调蓄洪水、降解污染物、固碳、产氧、植物花粉的传播、有害生物的控制、减轻自然灾害等生态调节功能,以及源于生态系统组分和过程的文学艺术灵感、知识、教育和景观美学等生态文化功能
GEP是一个地区的生态系统提供的生态产品的总价值,可以作为把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与政绩考核制度提供重要支撑。
2023年王金南院士团队发布了全国首个GEP百强县,我国GEP排名前100位的区县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GEP百强县所在地区生态功能突出,主要分布着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GEP的核算
核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就是分析与评价生态系统为人类生存与福祉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经济价值。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是生态系统产品价值、调节服务价值和文化服务价值之总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统计局发布的《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明确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的指标体系、具体算法、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从实践经验来看,地区制定的GEP核算规范应用更为广泛、普遍。例如深圳市通过建立“1+3”GEP核算制度体系,将GEP全面应用于政府绩效考核。
为此,我们参考《深圳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来了解一下如何核算GEP。
评估指标包含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旅游服务三个一级指标和农林牧渔产品、生态能源等16个二级指标。
VEP指特定地域空间内以生态系统为主要依托的适宜产业在未来开发期限内各类生态产品收益的贴现值,衡量的是生态系统未来估值。针对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种类型生态产品,综合考虑生态产品供给特点,内在联系和实际开发需要,对区域内土地和生态产品整体打包进行评估。在明确特定地域单元各类生态产品经济价值实现路径、生态项目开发的基础上,由第三方评估机构选用剩余法、收益还原法等评估方法,对不同类别生态产品的市场交换价格进行综合评估。VEP与GEP所衡量的均为生态产品的价值量,与GEP相比,以项目为主体的VEP可以在更小的维度上为生态产品市场化发展提供支持。二者在核算内容、核算方法等方面均存在不同之处。尽管GEP和VEP都衡量生态产品的价值量,但二者在应用范围和具体核算方法上存在显著差异。GEP核算适用于较大区域,强调生态系统整体的贡献和效益,而VEP则更侧重于特定地域单元的生态产品市场化价值。
此外,GEP核算通常采用统一规范的技术体系,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开放性等原则。而VEP核算则更注重项目级的具体实施,通过确定最优保护利用模式来实现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
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主要是针对市场应用层面,核算的是某一特定地域内生态产品的市场价值,主要用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担保信贷等市场发挥作用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结合特定地域单元范围内不同区域或地块生态资源特征,按照生态产品物质供给、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三大类功能属性,明确其经济价值基本实现路径和可能的生态产品开发业态或开发模式。从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技术方案、投资收益、利益分配等多个方面进行比选和交叉验证,确定特定地域单元最优开发模式和方案,指导生态产业化发展。一是探索建立基于生态占补平衡原则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及配套支撑体系,参考美国“湿地银行”运作模式,鼓励破坏生态环境的责任主体,通过认购生态产品方式,开展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二是根据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开发生态贷款、“两山”基金、绿色证券等绿色金融产品,搭建交易市场,打通“生态+金融”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吸引更多资金、科技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将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项目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用于生态工程项目评估,特别是评估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建设成效,生态产品价值升高,表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有成效;反之,则表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无成效。在生态工程实施前后分别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根据两次核算价值量及其变化情况来评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情况,建立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效益评价制度,确保生态产品保值增值。VEP核算首先明确特定单元的地域范围,之后核算单元内生态产品总值,将结果作为生态权益所有人争取转移支付等政府性补偿的依据。核算项目开发后实现的特定地域单元生态产品价值,即未来产业开发期限内以生态系统为主要支撑的各类收益的贴现值。最后核算生态增值效应,即计算生态产品总值增量。VEP的核算步骤没有统一的标准。VEP的核算步骤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GEP的核算步骤,先确定主体范围和生态系统类型,对范围内的生态产品按照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类整理成目录,按照目录收集相应的数据后进行核算,最后,以该核算结果为依据,争取绿色金融支持。VEP的应用主要与生态产业开发项目相结合,VEP核算结果是项目开发对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增量,其运作模式是以价值增量为基础,对接资本市场,寻求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支持,如加快推动企业入股VEP项目开发,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金融产品等,其核算结果的价值实现蕴含在项目开发运营的过程当中。GEP与VEP的互补性
虽然VEP不能直接用于推算GEP,但通过分析特定地域单元的生态产品价值,可以为GEP核算提供更为详细的数据支持。这种互补性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和评估生态系统的价值,从而推动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理解GEP与VEP之间的关系对于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虽然VEP不能直接用于推算GEP,但通过分析特定地域单元的生态产品价值,可以为GEP核算提供更为详细的数据支持。生态产品价值评估(VEP)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产品价值的重要工具。VEP不仅评估当前的生态产品价值,更重要的是预测未来一定时期内生态产品的价值。这种评估方法为生态产品的市场流通和价值实现提供了科学依据。
作为国家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的十二个试点地区之一,陕西省商洛市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的创新与应用。通过将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与VEP(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相结合,不仅解决现实发展中的多项难题,还与金融部门紧密合作,探索出了众多创新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例如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等,为生态产品的保护与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后盾。在商洛市的实践中,绿色金融充分发挥了其催化作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以张峪沟民宿集群为例,通过VEP评估成功吸引了银行的目光,并成功获得了520万元的绿色信贷支持。这不仅为项目注入了活力,还有效解决了金融支持在效益评估上指标缺失的难题。为了更好地满足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需求,商洛市推出了一系列创新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核桃贷、木耳贷、茶农贷等“生态价值贷”系列产品精准对接需求,持续为生态农业和乡村旅游等领域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这些金融创新不仅加速了生态产品的产业化进程,还有效提升了其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柞水县金米村的木耳产业无疑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一个成功典范。借助政府的扶持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金米村成功将小木耳打造成了大产业,实现了脱贫致富的华丽转身。2023年,金米村木耳产业产值突破2000万元大关,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2万元,充分展示了绿色金融与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的巨大潜力。发展绿色金融是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根据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可见,提升金融支持精准性将成为国家发展绿色金融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进一步加强高质量绿色项目持续性投入,发挥其引领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催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