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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社工人才和志愿服务科
编辑 | 张新月 审核 | 张希刚
根据《宿迁市社会工作人才发展扶持激励措施》文件精神,现就泗洪县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激励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泗洪县工作、生活,通过2023年度或2024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通过评审后视情况另行申报),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提交奖励申请时不属于在职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在中国社会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取得登记证书且登记区域为宿迁市泗洪县(登记流程为:进入“中国社会工作网”(http://shgz.mca.gov.cn/)进行社工账户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个人“首次登记”,登记区域须为泗洪县)。
(一)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800元。
(二)取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1200元。
(一)集体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29日。(详情见附件)
申请人按照申报资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申报资料格式参照样本(附件2),于申报期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相关属地乡镇(街道)(有工作单位的报送至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盖章后报送至属地乡镇街道)。各相关属地乡镇(街道)于11月30日前将汇总表(附件4)和申请人申报材料提交至泗洪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司法大楼二楼,人民北路8号)2008室,逾期视作放弃。
(二)审核
各乡镇(街道)、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不清楚的,可要求申请人补齐资料或进行说明。
(三)公示及发放
2024年12月中旬对泗洪县内拟发放奖励人员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申诉。经公示无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发放奖励至申请人银行账户;经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不予发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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