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二审又重审 用心调解化纠纷

政务   2024-08-28 17:28   湖北  

近日,安陆市人民法院仅用时6天成功调解了一起发回重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一起历时一年之久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秦某系朋友关系。2017年8月,被告秦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李某借款20万元,约定月息2%。后被告秦某归还部分欠款,但仍欠本金6.5万元及利息未偿还。2023年11月10日,原告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审理中,被告秦某经公告送达未到庭参加诉讼。最终,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秦某不服判决,上诉至孝感中院,并提交新的证据,二审法院撤销原判,裁定该案发回安陆法院重新审理。


调解过程

该案发回重审后,安陆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由安陆法院副院长李猛主审此案。调阅案卷后,承办法官陷入思索,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为什么会历经一审、二审又重审,历时1年之久?法官决定先和双方当事人进行初步沟通,找寻调解突破点。
电话中,被告秦某承认向原告借款20万元,但并不认可约定利息,借条上关于利息的记载系原告单方面添加,如原告坚持诉讼,将申请笔迹鉴定以辨明真伪。另一边的李某则坚称借条所载利息为双方经协商添加。双方各执一词,毫不退让。
考虑到双方均在外地,交通不便,承办法官采取电话、微信等便捷手段,围绕双方矛盾争议焦点,一次又一次耐心与原、被告沟通。一方面向李某释法,从借条初步判断,所载利息与借条主文字体大小、颜色均不相同、字迹深浅不一,存在诸多疑点,如果经过鉴定确系伪造,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及时与秦某阐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及笔迹鉴定的利与弊,并厘清双方之间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在历经6通高质量的电话沟通后,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齐聚一堂,在法官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被告秦某当场履行全部案款,双方握手言和,实现案件事了。
在今后的审判实践中,安陆法院将积极发挥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再审等疑难复杂案件的模范作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大调解力度,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来  源 |立案庭  鞠子同

审  核 |王晨  雷帅

编  辑 | 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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