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人民法院关于安陆市强新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政务   2024-09-05 16:06   湖北  

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关于

安陆市强新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2024)安法选管字第01号

2024年8月8日,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鄂09破申5号之一民事裁定,指定本院审理安陆市强新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在孝感市范围内以随机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安陆市强新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安陆市洑水镇车站村,法定代表人余海涛,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水泥制品、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加工销售;水泥、铝合金、钢材、装饰装修材料销售。该企业在本院作为被执行人有8件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总额为2405346.62元及利息。该企业名下有位于安陆市洑水镇车站村一室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T028479,建筑面积:1819.32㎡,不动产权证书号:T028657,建筑面积:604.80㎡,安土国用(2010)第078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2928.40㎡】,该处不动产已被设立一般抵押。该企业持有安陆市楚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认缴出资额为1500000元。该企业目前已停止经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为编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团队中的工作人员均应具有破产事务工作经验。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纸质版6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申报材料应当装印成册。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的时间、规模、团队建设、近3年的业务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清算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姓名、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4.申报机构拟定的破产清算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

5.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6.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及提交的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涉及申报条件审查或选评依据,申报机构须完整提交。申报机构须确保上述材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不得再担任本案破产管理人,并列入本院破产管理人黑名单。

四、选任方式

本院决定采用从自愿报名的机构及人员中以随机摇号方式确定管理人及备选管理人。

五、报名时间

报名前须到孝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提交书面报名申请并获得审批意见后,连同其他所需报名材料到本院报名,报名期限截止2024年9月14日17时。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安陆市人民法院立案庭

联系人:樊勇

联系电话:0712-5252283


安陆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民二庭:来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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