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劳动仲裁 诉前联动会商劳动争议

政务   2024-08-16 17:17   湖北  

近日,我市一招引企业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争议诉到市人社局仲裁院,为了把案办实,减少争议,同时也为让劳资双方均认可让裁决结果,达到止争罢诉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8月14日,安陆法院民一庭到安陆市人社局仲裁院走访并召开座谈会。

会商中,参会人员围绕该劳动争议的焦点问题充分讨论。法院民一庭法官通过解读与案情相关的劳动关系法律条文,对劳动争议案件中关于用工主体责任、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效等问题的裁判尺度提出意见建议,为后续准确出具劳动关系裁决意见提供了法理依据。

此外,安陆法院民一庭与安陆市人社局仲裁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领域出现的疑难点问题,进一步交流探讨,形成共识。

1

坚持贯彻诉源治理机制

进一步厘清法律关系,结合双方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角色定位,积极运用新思路、新方法开展调解工作,积极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普遍适用,推进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

2

强化沟通协调机制

合理配置资源,加强与仲裁院、工伤认定部门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坚持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出实招、求实效,确保诉讼与仲裁顺利衔接,最大限度将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诉前。

3

打造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

畅通诉调衔接工作渠道,实施团队专业化办案,遵循依法及时、多元调解原则,常态化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切实提高诉前调解效率、提升诉源治理质量。

近年来,随着安陆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争议主体、争议原因、争议诉求多样化的特点,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增大。后续,市人民法院与市人社局将建立劳动争议案件联合会商常态机制,就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不一致、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等疑难复杂问题充分展开研讨交流,逐步统一裁审思路和裁判标准,完善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力争将劳动争议化解在诉前,高效解决劳资争议。

END    


来  源 | 民一庭  叶秋萍

审  核 | 王晨 杨辉 雷帅

编  辑 |罗杨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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