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官网发布了
昌平区征收土地
公告的新消息
京(昌)政地征〔2024〕009号
阿苏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村庄搬迁重点项目(百善镇部分)定向安置房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163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4年11月11日起,到2024年11月25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项目名称:阿苏卫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村庄搬迁重点项目(百善镇部分)定向安置房项目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城市道路用地(S1)、公园绿地(G1)、水域(E1)
征收土地位置:该项目位于百善镇东沙屯村,东至流研所路,南至顺沙路,西至回昌东路,北至高教园北四街。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百善镇东沙屯村集体土地29.0317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收百善镇东沙屯村集体土地位于昌平区Ⅱ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19万元/亩,共计8274.12万元。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8:2。社会保障费初步测算约为9180万元(社会保障费最终发生费用数额以人力社保部门实际计算为准)。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百善镇东沙屯村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员118名;其中转非劳动力50名采取货币和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56名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