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公示(207线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延续经营)

文摘   2024-10-30 17:17   黑龙江  

为提高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结果信息予以公

利害关系人如有陈述和申辩意见,请于2024年1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鸡西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陈述和申辩意见必须署名并附联系方式(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需签名有效)。

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永昌路222号交通大厦1006室

邮 编:158100

电 话:0467-2659900

鸡西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2024年10月30日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