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注销公告

文摘   2024-12-06 16:20   黑龙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对以下行政许可进行注销: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序号

经营者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1

苑海维

230302006607


二、《道路运输证》

序号

经营者

车号

道路运输证号

1

鸡西市煜翔运输有限公司

黑G67300

230380000330

2

鸡西市煜翔运输有限公司

黑G05695

230380000224

3

苑海维

黑GB0485

230302006607


以上行政许可自公告之日起作废,经营者应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相关证件交回原许可机关,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异议,请联系鸡西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联系电话:0467-2659900。


鸡西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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