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注销公告

文摘   2024-12-17 16:42   黑龙江  

根据道路货运经营者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依法对以下《道路运输证》进行注销:

序号

道路货运经营者

车号

道路运输证号

1

鸡西新都液化气有限公司

黑G18198

230380000182

2

鸡西新都液化气有限公司

黑G1290挂

230380000175

3

鸡西新都液化气有限公司

黑G60961

230380000285

4

黑龙江省银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黑GB8428

230381310108

5

黑龙江华盛和美商贸有限公司

黑GC2247

230303002290

以上《道路运输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经营者应于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相关证件交回原许可机关,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鸡西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科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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