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

学术   2024-09-06 17:49   北京  
     为降低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部署,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9月5日—9月18日。


工信部表示,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目前国内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超过 3.5 亿辆,产销量逐年增长。锂离子电池因其小巧轻便、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在电动自行车中的使用比例逐年提高,但其能量密度较高,内部的有机电解液化学特性活泼,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易发生燃烧和爆炸等安全事故。特别是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安全风险会进一步放大,急需通过制定《健康评估指引》及开展健康评估工作,有效识别和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为确保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健康评估指引》从外观、标签标识、内阻、最大输出电压、放电容量衰减率等方面提出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的健康状况评估准则,并给出了详细的检测方法。广大消费者可参考上述内容,自行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地政府也可参照《健康评估指引》,加快健康评估网点建设,为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使用者提供权威、准确的健康评估服务。相关网点应符合《健康评估指引》中关于技术条件、布局和可及性、便利回收等各方面要求,确保能够规范承担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任务。
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期间,各地政府将根据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保有量和地域分布,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就近便利的原则,依托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第三方实验室以及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销售网点等,通过必要的程序确定健康评估网点,并将网点清单和地址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今后,消费者可自行前往居住地周边的健康评估网点,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开展健康评估。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在特定地区设立临时性健康评估站点或组织健康评估进社区活动,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健康评估服务。
对于评估后不建议继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议消费者交由健康评估网点或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回收,不建议继续充电或使用,否则极易发生爆炸或燃烧等安全事故,威胁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各地政府正在按国务院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统一部署,积极建设锂离子电池回收体系,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指导、因地制宜、全链联动、安全便民”原则,推动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合作共建、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建设回收服务网点,确保存在健康隐患的锂离子电池“应收尽收”。

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锂离子电池经检测达到下列指标之一的,即存在健康隐患,不建议继续使用:

(一)内阻大于 0.5Ω。

(二)最大输出电压超过 60V。

(三)放电容量衰减率超过 50%。

(四)除以上指标外,若锂离子电池制造商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本企业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问题、不建议继续使用的,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作为报废的参考:

  • 1、频繁发生电压、电流或温度等异常报警。

  • 2、充放电循环次数超过制造商规定值。

  • 3、最低输出电压低于制造商规定值。

  • 4、最高工作温度超过制造商规定值。

  • 5、管理系统出现故障。

  • 6、制造商认为影响使用安全的其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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