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支持车载动力电池向高能量密度航空动力电池拓展

学术   2024-08-28 17:29   北京  
     近日,广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方案提出,发展与飞行器电动化相关的关键零部件,支持车载动力电池向高能量密度航空动力电池拓展,工业电机向低空经济领域延伸。

佛山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抢抓低空经济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夯实佛山低空经济发展基础,发挥制造业配套优势,因地制宜推动我市低空经济特色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6年,低空经济产业体系初步建立,形成以低空制造为核心、低空基础设施为支撑、低空应用为动力的佛山低空经济发展局面。低空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低空关键材料和零部件制造产业加快发展。低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有序推进,低空管理机制逐步完善,有效保障低空飞行活动。低空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在公共服务领域和商业消费领域打造示范应用场景。低空经济发展环境逐步优化,监督管理、行业自律、区域协同、政策支撑、要素保障等方面均取得进展,营造起良好发展氛围。到2030年,推动我市低空经济产业集群产值规模突破100亿元,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布局低空制造产业新赛道。
1.强化低空制造产业发展系统谋划。深入开展低空制造产业发展研究,发挥佛山制造业基础优势,研究我市发展低空制造产业的发展方向、实施路径。系统梳理低空制造产业链企业清单,加快绘制产业链图谱。注重强化低空制造产业链融合带动作用,推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仪器设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与低空制造产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2.聚焦关键材料和零部件制造业率先发展。依托我市铝型材加工、压铸、塑料制品等优势行业基础,鼓励发展飞行器轻量化材料、高性能工程塑料等产业;推动信息功能陶瓷材料、功能复合陶瓷材料、高性能结构陶瓷材料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培育发展碳纤维材料产业。发展与智能家电、智能机器人等产业具有关联度的智能感知终端,聚焦低空经济飞行器智能化方向,培育壮大智能感知等相关传感器产业。发展与飞行器电动化相关的关键零部件,支持车载动力电池向高能量密度航空动力电池拓展,工业电机向低空经济领域延伸。推动固态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动力技术商业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改局、科技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大力开展低空制造产业招商引资。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推动低空制造产业补链强链,重点招引垂直起降航空器及关键材料和零部件制造相关企业,加强与国内外行业头部企业整机项目的招引合作,关注低空制造成长型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自动化机巢、安防与反制设备、防撞避障、特种装备、教练设备等新型细分领域产业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牵头,市科技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支持低空科技赋能制造业发展。支持重大科技平台、高校、科研院所积极对接国内航空领域创新资源,聚焦低空制造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吸引相关团队科技成果在佛山转化。支持企业牵头组建新型研发机构、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军民两用技术转化应用,开展通航飞机、垂直起降航空器以及飞控系统、航电系统、精密元器件、核心传感器、电机、电池、机载态势感知设备等产品研发,探索低空通信、导航、监测、气象技术创新应用。积极培育布局适航审定、飞行验证、生产检测、中试验证平台、应用测试、低空产业咨询以及低空智联网、低空飞行管控、飞行调度指挥系统等智能化低空行业应用技术科技型企业、平台,发展支撑低空制造发展的科技服务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5.谋划低空制造相关服务发展。依托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通用机场,提前谋划布局航空会展、飞机维修等低空保障和综合服务相关服务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商务局、投资促进局、机场办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打造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平台载体。依托佛山临空经济区智造产业园设立低空制造产业发展的“园中园”,完善相关园区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打造覆盖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测试验证、运营保障等多元业态、差异化发展的低空特色产业园区,推动低空制造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区结合实际需要,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平台载体。(各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发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谋划建设低空飞行保障新基建。
1.研究推动低空空域分类划设。抢抓空域改革机遇,全面系统梳理全市空域使用情况,综合考虑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建成后空域重大调整,加强与上级军民航管理机构沟通对接,共同研究推进低空空域分类划设、飞行活动监管等低空融合飞行管理事项。结合我市低空空域实际需求,优化垂直起降航空器适飞与管制空域,加强垂直起降航空器管制空域精细化划设,推动实施基于运行风险可控的管制空域分级分类管理,适当拓展真高120米以下适飞空域范围,保障垂直起降航空器试飞、运营飞行,实现空域资源共享、统筹使用、有效利用。(市机场办牵头;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2.科学规划建设地面基础设施。编制我市垂直起降航空器起降设施布局规划,在重点商圈、园区、景区、医疗机构、物流枢纽、快递转运中心、交通枢纽等场所分级、分类布局起降设施网络,与低空经济企业共同推进起降设施建设,满足各类垂直起降航空器的起降、备降、停放、充换电、运输及运营等功能需求。鼓励现有和新建的公共设施、住宅、商业楼宇和工业厂房等建设低空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空间。探索在市属国资组建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平台,提高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营绩效。(市发改局、机场办、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资委、文广旅体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健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3.推进规划布局数字低空基础设施。汇聚整合三维地理信息、城市信息模型(CIM)、低空飞行空域等数据,夯实数字低空底座,为低空管理服务体系提供数字化基础支撑。加强算力、通信、监控、导航、低空气象监测网络等运行保障设施规划布局。鼓励和引导国资和社会企业对低空智能通讯网进行调优和加密建设,融合运用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构建智能化数字网络—体系,保障低空飞行通信数据互联互通。(市政务和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局、公安局,市气象局、市机场办、广东省通信管理局佛山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三)科学培育低空应用领域新业态。
1.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场景示范。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育低空思维,主动发掘公共服务领域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根据实际需求逐步加大设备服务采购力度,进一步拓展垂直起降航空器在赋能“百千万工程”、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消防救援、巡检巡查、国土调查监测、工程测绘、交通治理、城市管理、农林生产、电力巡线、道路巡检、地铁巡检、环境保护等方面应用。并通过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场景拓展和政府采购投入,培育本地低空经济企业,招引相关低空经济产业项目落地佛山。(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鼓励商业消费领域应用场景创新。协调推动规划研究设立郴州—韶关—佛山等跨省文旅航线,打造全国低空经济区域协同发展样板。积极参与全省垂直起降航空器物流节点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开发低空城际运输及末端配送应用场景,探索在综保区内开展低空运输货运等物流新模式。支持eVTO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低空商业飞行服务,培育形成产品适用、价格合理、服务便捷的低空交通新业态。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我市丰富自然资源,探索开发飞行体验、空中观光、航拍航摄、航空展览、个人娱乐飞行等特色低空项目。鼓励开展通用航空商照、私照、运动类照、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等培训服务。支持飞行营地等开展航空研学服务、科普教育等业态。(市教育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邮政管理局、佛山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协同开创低空经济发展新局面。
1.强化低空经济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集群,协同推进低空空域改革,加强与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产业交流对接,扩展低空经济区域发展产业链,积极导入低空制造、低空应用资源,打造差异化发展优势。(市发改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促进局、机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动建立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服务机制。加强与省空域管理、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参与推进省飞行服务站布局规划建设,推动建立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优化低空飞行活动申报流程和服务保障。(市机场办牵头;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3.积极参与低空经济领域标准制定。推动成立市低空经济发展行业协会,促进我市低空经济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支持我市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参与低空经济领域法规、标准制定,形成一批有我市参与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相关责任单位加快编制出台我市低空制造、低空空域分类划设、低空基础设施布局等规划方案。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出台“低空+物流”“低空+文旅”等应用领域发展规划,加快形成“1+N”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规划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体局、政务和数据局、机场办,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6月底前)
(二)加强组织领导。优化设置市推进空天智能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全市低空经济发展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由全市低空经济有关部门组成,日常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改局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改局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
(三)加大要素保障。充分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各级各类专项资金作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供给力度,支持低空经济领域企业聚集、低空制造项目招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拓展和高端人才引进等。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依托佛山院校和机构,大力培育低空制造、低空飞行人才。(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省级部门和军方沟通协调,跟踪国家、省政策导向,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申报低空领域试点示范,争取上级产业发展政策支持。推动产业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交流合作平台等在佛山布局。(市发改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场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落实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低空经济产业安全保障相关制度,严格规范空域使用、飞行活动、设备制造等活动环节。建立跨部门、跨领域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飞行活动、数据信息、公民隐私等安全管理,强化低空飞行应急处置能力。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确保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政务和数据局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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