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海绵城市建设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的通知

文摘   2024-11-13 14:49   江苏  

为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支持企业创新研发,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提升我省海绵城市建设产业链发展水平,省海绵城市联盟、省海绵城市技术中心计划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现将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新产品和新技术征集工作面向联盟全体成员单位,征集适用于江苏地区的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环节的新产品(材料)、新技术(工艺)。每个成员单位申报的产品和技术总计不超过2项。

二、申报条件

1. 合规性。申报的新产品、新技术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江苏省地方标准,以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和发展规划。申报单位应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生产许可等,不存在不良记录。

2. 先进性。申报的新产品、新技术应达到国家或省内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推广应用价值。应通过科技成果验收(评估、评价和确认等),或者获得国家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3. 可行性。申报的新产品、新技术应具备齐全的推广应用配套技术或产品,具有成功的工程应用案例,并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入选后能在江苏省内广泛应用。其中,新技术(工艺)应具有现行有效的标准及应用方法(经过正式确认的各级标准、工法均可),新产品(材料)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认证证书。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1. 申报单位填写《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联盟秘书处(邮箱:jshaimian2024@126.com),纸质件寄送至联盟秘书处(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305,省海绵城市联盟秘书处,邮编:210036)。

2. 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和报送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提请联盟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予以除名。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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