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并开展对标新(改)建的通知

文摘   2025-01-08 16:15   江苏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并开展对标新(改)建的通知》公布了遴选确定的第一批45个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江苏省南京市桥北污水处理厂、无锡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无锡市宜兴城市污水资源概念厂、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三、四期)、苏州市娄江污水处理厂等5座污水处理厂入选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第一批),位居全国第一梯队。

同时,文件发布了绿色低碳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建)方案大纲,鼓励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积极申报,相关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后,将列入第二批污水处理厂绿色低碳标杆厂名单。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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