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节约用水行政法规《节约用水条例》今年年5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应当优先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再生水。
为了贯彻《节约用水条例》的要求,各地方水务局也发布了相关工作要点;遏制用水浪费、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从严控制洗浴、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定额管理,实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采取节水措施,配备完善的节水和循环用水技术、工艺和设备。
1、一般要求
1.1洗车场所应根据水源类型及水质、地理环境以及车辆本身特性等因素,选择用水效率高、性能安全的洗车设备和技术。
1.2 洗车用水应优先选用非常规水源(既中水/再生水)。
1.3 洗车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应符合GB/T18870和GB13960.1的要求。
2、节水技术要求
2.1 洗车场所应建立规范、科学的洗车流程并严格执行。
2.2洗车场所应配套建设污水收集与处理装置,确保处理后的水质达到GB/T 18920-2020的要求,实现水的循环利用。
2.3 洗车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应大于80%。
2.4手动洗车装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符合相关设备标准要求;
b)高压泵的额定压力不大于18MPa,额定流量不大于38L/min;
c)喷枪出口压力可调,清洗车身的压力为2MPa~3MPa,冲洗脚垫的压力为4MPa~7 MPa。
2.5自动洗车机应配备水循环利用装置,并且补充水和循环水应单独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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