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区市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养老服务和护理 “两项补贴” 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机构)踊跃报名。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良性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
二、遴选范围
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与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社会组织。
三、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且经营场所能满足服务项目开展需要。
3.有规范的服务收费标准。
4.有明确的服务覆盖地域范围说明。
5.经营主体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四、申请资料
1.养老服务和护理 “两项补贴” 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承诺书一式两份(见附件2)。
3.申请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组织提供相应登记证书和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国家或有关部门对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有从业许可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从业许可或专业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有职业认证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复印件。
9.申请机构服务相关操作规范;
10.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以上资料需扫描上传至自治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服务机构备案,请如实提供。
五、申请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6日18时前结束。
六、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申请资料,并填报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机构名册上报至平罗县民政局,并将电子版资料上传至plxllb @163.com,后续按照要求上传至自治区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2.县民政局收到申请机构提供的齐全申请材料次日起3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筛,除审查书面材料外,将组织 2 名以上评估人员并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实地评估。评估过程中,书面资料与实地评估情况不一致的,以实地评估为准。后续县民政局根据实地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综合评估情况择优选择申请机构,确定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机构与其进行签约。
诚邀有实力、有爱心的单位(机构)加入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 “两项补贴” 服务队伍,共同为平罗县老年人打造优质、便捷、贴心的养老服务环境,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吉琴 联系电话:0952-6017662
附件:1.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的通知
2.平罗县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机构申请表
3.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承诺书
4.养老服务和护理“两项补贴”服务机构名册
5.养老服务指导清单
平罗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6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