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渣土飞扬到树木葱茏

时事   2024-11-05 11:27   河南  



蹲点时间

11月4日

蹲点地点

鲁山县检察院

关键词

检察建议



今天风有点大,鲁山县张良镇贾寨村北地里,一片长势喜人的树林格外引人注意。
在附近田地察看麦苗长势的一名村民对鲁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洋洋说,以前这里一刮风,铝灰渣就漫天飞。
“我们每年都要来几趟,看看这些树的长势。”张洋洋说,被污染土地生态修复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难以一蹴而就,必须实行动态监督,确保“复活”见效。
难以想象,就是这片绿意盎然、充满生机的土地,两三年前被倒满了铝灰渣和这些铝灰渣中的有害物质,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渗入土壤,在与空气和水接触的过程中,产生了具有刺激性气味的氨气等有害气体,对周边的空气、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周边居民反映强烈。
案发后,涉案人林某某(负责将铝灰进行加工)主动投案,检察官通过记账凭证和交易记录,查清涉案铝灰大部分是外省企业主管人员违反危险废物处置规定运送来的,目的是非法出售牟利。检察官和民警立即前往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和我省的巩义市、长葛市等地追查危险废物源头,将林某某、涉案企业主管人员、中间商全部绳之以法。
同时,鲁山县检察院发挥“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优势,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及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和鉴定工作。经鉴定,在田地里堆存、填埋的13919.2425吨废铝灰均属于危险废物,废铝灰处置费用为38684609.65元,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784009元。目前,林某某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40868元,并缴纳环境修复费用278573元。
由于涉案土地系基本农田,被占用后一直未用于耕作,土壤污染修复也需较长时间。鲁山县检察院先后向相关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目前,相关单位已对涉案地点危险废物全部进行有效处置,并将污染的土壤全部清运走,用新土回填,并种上树木“养地”。
案件办结后,鲁山县检察院又联合公安机关、林业部门等共同制定《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活动的工作规定》,多次开展专项活动。
“现在挺好,没怪味儿了,再过几年,又能种庄稼了!”一名村民笑着说道。





来源: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何永刚 实习生 董震方
编辑:张弦 程梦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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