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发布
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砀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
(2024)皖1321执120号
案由:
合伙合同纠纷
执行金额
29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李先金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2年01月26日
公民身份号码:411426197201262715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桑固乡大李村
悬赏条件
凡是向砀山县人民法院举报、提供砀山县人民法院未掌握的李先金名下的财产线索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能执行到位的或提供李先金下落使砀山县人民法院查控本人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悬赏期限:
于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7日止
领取条件:
1. 提供砀山县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到位相应财产或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使查控到本人;
2.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在先提供并由砀山县人民法院登记在案的;
3. 不存在以下情形:①系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②负有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义务;③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情形。
联系人员:郑法官
联系电话:0557—8030110/18155773895
联系地址: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砀山县人民法院郑重承诺:砀山县人民法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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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砀山县融媒体中心 砀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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