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轻罪治理优势司法资源 以检察“把脉问诊”巧开“危驾类”轻罪善治之方

政务   2024-11-25 15:33   宁夏  



聚合轻罪治理优势司法资源

以检察“把脉问诊”

巧开“危驾类”轻罪善治之方


近年以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一审公诉案件受案量统计排名中危险驾驶罪稳居首位,且年均占受案总量的比例达36.4%。为积极适应“罪轻化”这一刑事犯罪态势和结构深刻变化趋势,我院主动聚焦“危驾类”犯罪治罪与治理新形势,在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找准找实健全完善轻罪治理体系履职切入口、作用发挥点,有力扭转“构罪即捕、构罪即诉”“重打击、轻治理”的传统办案理念和司法惯性,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制度共建、多方共治,以长效机制铺就轻罪治理新路径

 为积极构建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体系,我院深刻研判危险驾驶这一典型轻罪多发性特征及预防性刑法性质,力求在非刑治理体系的共建共治上凝智聚力。针对推动运用柔性惩戒模式替代刚性羁押措施的问题思考,主动联合县公安局会签《关于规范办理醉酒危险驾驶案件开展公益服务活动的办法》,综合评判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起诉必要性,对拟不予起诉的案件创新履职举措,将参加文明交通辅助指挥、路口行人违规劝导等社会公益服务考察表现及个人受警示教育效果作为重要考量依据,着力打造涉刑醉驾人员教育感化试点工作“解题样本”,实现帮教挽救10名涉案人员真诚悔罪、降低再犯风险、更好回归社会的有益尝试。针对“危驾类”等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因赔偿谅解协商分歧导致办案时间冗长、程序反复空转等问题,主动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公证处会签《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办法》,有效破解被害方凭借案件关系脱离实际、漫天要价困境,固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履行赔偿意愿,给予承办检察官在适用非羁押措施、酌情从宽处理上考量依据,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定分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繁简分流、延伸治理,由案促治绘就轻罪治理新“枫”景

稳慎推进轻罪治理工作,不仅要严格把握出罪入罪标准,还要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节约司法资源和社会治理成本。我院注重以刑事速裁程序为框架构建“危驾类”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统筹全院办案力量和人岗资源,科学配置办案人员,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组建轻微犯罪专业化办案团队,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574件,占案件总比重38.6%,推动形成轻重有序、繁简分流的高质效犯罪治理结构。诉前全方位落实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关口前移,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深化运用,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方式,规范取证流程、严密证据链条,为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做实繁案精办、简案快办打下坚实基础。诉时全链条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案件占案件总量的95%以上,推动轻罪案件在侦、诉、审三个环节高效运转。办案全流程坚持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引“高质效办案”理念,更加注重做好轻罪案件衍生的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以部门协调联动为抓手,充分运用以案释法、心理疏导、领导接访等延伸治理举措,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效果。

一体履职、梯次衔接,“不起诉+”提升轻罪治理新质效


 坚持“小案不小办”,在轻罪治理理念、机制落地见效的同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抓实以“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确保非刑罚处罚落到实处,着力消解“不诉等于不罚”“免刑等于免责”思想误区。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对38件不起诉案件,刑检部门均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17件,有效凝聚起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合力,织密轻罪治理责任网,消除行政处罚“盲区”,以闭环履职思维助推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以“轻罪治理”一体统筹推进“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切实保障司法、执法公正。



供稿:办公室  王勇
编辑:高
初审:刘羽声
终审:张月玲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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