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挽救失足少年。
2024年11月21日,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名未成年人盗窃案以“圆桌审判”方式依法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这次庭审现场没有审判台,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圆桌。这种审理方式拉进了法官、检察官、法定代理人与被告人之间的距离,营造了温情又不失威严的审判氛围,最大限度减轻了被告人的心理压力,从而更容易接受劝导教育。庭审现场,检察官根据前期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社会调查情况,对他们开展了“量体裁衣”式的法庭教育,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分析犯罪原因,鼓励未成年被告人重塑生活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开启崭新人生,为被告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会吸取教训。
庭审教育是挽救教育被告人的重要环节,作为检察官,不仅要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更要通过情法理的交融让他们重拾信心。今后,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从“心”出发,以“教”入眼,以“帮”入手,用温情开导少年,用法治之光照亮少年回家的路。
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的微信文章(含图片、音频、视频),仅允许经过授权的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来源:中宁县人民检察院。未经授权的自媒体及商业应用平台不得转载,否则视为侵权。
新浪微博:中宁检察
今日头条号:中宁检察
视频号:中宁县人民检察院
抖音号:中宁检察
快手号:中宁检察
官方网站:https://nx.jcy.gov.cn/ZNJCY/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