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月子中心10天!台州宝妈很崩溃:孩子突然不对劲……

时事   2025-01-16 00:02   浙江  


为了让宝妈和宝宝都能得到悉心专业的照顾,一些孕妇产后会选择在月子中心调理身体。近日,梁女士在本报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称,她生产后如约搬到了事先精心挑选的月子中心,可入住十天左右,竟发现孩子屁股溃烂,这让她心疼不已,想要讨要说法。



入住月子中心

新生儿屁股溃烂


怀孕后,挑选月子中心成了梁女士一家人的头等大事。经过精心对比,她最终选择了天台的佑圣宝贝国际母婴会所(以下简称“佑圣”月子中心),并签订服务合同,合同上写明套餐费用为21800元。



去年8月,梁女士顺利产下一名女宝宝。“我是去年8月20日入住月子中心,由于当时我有堵奶的情况,所以重心都放在自己身上。我也相信他们的专业度,就把宝宝放心交给月子中心的阿姨照顾。”


入住十天左右,梁女士发现了不对劲。“我发现宝宝一直腹泻,连放屁都是崩屎的状态。宝宝的哭声也不太对劲,屁股还溃烂。”



发现问题后,梁女士担忧地询问了工作人员。“月子中心的护士和护士长看了后,推荐我们用药膏。”


出于对专业人员的信任,梁女士使用了推荐的药膏。“结果第二天烂得更严重,他们就说这个药膏不能用,要换另外的药膏。”


可几天后,梁女士发现宝宝的症状不但没有好转,问题反倒越来越严重。“宝宝一尿尿,滋到伤口就哭得撕心裂肺。”



宝宝生病

是否和月子中心护理不当有关?


因为“受伤”位置特殊且敏感,宝妈担心伤口面积扩散到肛门,便将宝宝带到医院。“医生说情况有点严重,给了两个建议,一个是怀疑宝宝母乳过敏,如果坚持母乳喂养,宝妈饮食要注意。第二个建议是断奶,直接给宝宝喝氨基酸奶粉。”



不忍心宝宝遭罪,梁女士选择给宝宝断奶。“5天后,宝宝止住了腹泻,但屁股溃烂仍没有明显好转。”


于是,梁女士一家将孩子送到杭州治疗。目前,宝宝皮肤溃疡已经结疤。梁女士说,“我们去复查的时候,医生说如果疤有增生,后续可能需要激光治疗。”



梁女士认为,宝宝屁股溃烂与月子中心卫生情况、工作人员照顾不周有关。“从宝宝红屁股开始,月子中心的阿姨就隐瞒病情。阿姨还用开水烫奶瓶,加热后给宝宝食用,导致宝宝一直腹泻。阿姨记录的宝宝大小便次数也不真实,还把崩屎的尿不湿继续给宝宝使用。而且月子中心的冰箱使用也不卫生,掺杂着内部人员以及其他家属吃的咸菜、馒头等食品,和宝宝食用的奶一起储存。”



发现宝宝“受伤”后,梁女士也和月子中心协商过。“刚开始他们态度不错,说该是他们的责任他们会负责,让我们先治疗宝宝,后期再谈。后来我们多次主动找月子中心协商,但他们的负责人一直不出面。”


为此,梁女士想要向月子中心“讨说法”。“宝宝治疗费用、全额退回月子中心的费用,以及宝宝一周岁内的奶粉费用等,共计12万元左右。”



双方说法不一

协商无果


1月14日,记者陪同梁女士和她老公来到佑圣宝贝国际母婴会所,并通过电话联系到股东之一的王女士。



宝宝屁股为何会“受伤”?王女士告诉记者,“据我了解,可能是蛋白过敏导致。宝宝肠炎是在医院医治的,换成氨基酸奶粉后4天就好转了。”


这个说法宝妈和宝爸不认同。“我们化验过,宝宝没有蛋白过敏。”他们认为宝宝拉肚子主要是月子中心的冰箱使用不卫生、阿姨不专业导致。


对此,王女士解释道,“阿姨经验丰富,由第三方家政公司请来,家政公司可以出示培训记录。如果是冰箱不干净导致宝宝拉肚子,其他房间的宝宝为什么没有出现这个问题。”


王女士称,双方有多次社区调解的经历。之前,经过社区调解,月子中心同意全额退月子费,医疗费出具凭证后走保险,并补偿5000元


“但他们没有答应,还是要12万元,最终没有谈拢。”王女士说,她没在天台,由店长与合伙人协商此事。


至于梁女士希望补偿12万元中的断奶改喝奶粉的费用,王女士进一步说,“我们没有让她断奶,是医生建议她用氨基酸奶粉喂养。如果专业机构鉴定是我们的责任导致宝宝拉肚子,那我肯定认。”


王女士表示,社区调解已经过去几个星期,最近双方闹得有些不愉快,所以月子中心目前的态度是让对方起诉解决此事


最终,双方协商无果,梁女士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选择月子中心需多方面考察

并签订详细服务合同


宝宝在月子中心“受伤”,责任该谁承担?记者咨询了浙江和从律师事务所主任曹理尚律师。


曹律师解释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月子中心的职责是照料母婴的生活。对新生儿的护理主要包括生活上的喂养协助、日常清洁等以及健康方面的护理。佑圣月子中心和梁女士签订了服务合同,那么月子中心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护理服务。”曹律师分析道,新生儿出现红屁股、腹泻等症状,月子中心应当及时记录、告知监护人,同时积极护理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及时通知监护人到正规医院进行诊治。具体情况还需要看梁女士与佑圣月子中心之间合同约定,确定是否存在违约情形。



曹律师说,月子中心如果因为卫生问题导致新生儿出现腹泻并引发皮肤溃烂等人身损害,梁女士有权要求月子中心承担侵权责任。另外,月子中心的卫生问题在《母婴保健服务场所通用要求》《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均有相应的标准及规定,如果存在卫生条件、设施环境不达标等情况,月子中心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月子中心的护理人员一般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不享有对患者进行诊断和开具处方推荐药物的资质。”曹律师分析道,如果月子中心推荐的药物对产妇或者新生儿造成了损害,月子中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曹律师建议,家长在选择月子中心时应仔细考察其资质、环境、服务质量等方面,并签订详细的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家长应与月子中心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和护理情况。同时,家长也有权对月子中心的服务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果发生新生儿在月子中心生病的情况,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家长与月子中心产生纠纷的,可以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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