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低温天气,沈阳发布供热调度令!
楼市
2024-11-15 17:38
辽宁
各区、县(市)房产局(住建局),供热管理部门,全市供热单位: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13 日夜间至 14 日(周四),我市将出现中到大雨。降雨过后有大雾。另外,15 日(周五)至 18 日(周一)还将出现一次雨雪、寒潮、大风天气。为有效应对低温天气,确保供热运行安全、稳定。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提前调整供热参数。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供热管理部门每日发布的参数标准供热,提前调整供热运行参数,保证供热质量,加强供热运行管理,幼儿园、养老院、干休所、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适当再提高运行参数,确保不受降温影响。二、加强供热设备设施巡查维护。各供热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供热系统热源、环保设备、外网和电气控制等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问题,提前采取措施解决到位,确保供热设备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三、保证供热煤炭充足。各供热单位要保障煤炭储备充足和煤炭质量,确保元旦前储煤率达到80%。煤堆要进行苫盖和防潮,避免因煤炭潮湿等问题影响供热质量。四、强化供热诉求办理。各供热单位要保持公开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在接到供热诉求后,第一时间与用户取得联系,及时处理,从根本上真正解决用户投诉问题,避免重复投诉。五、强化供热应急保障。市、区供热应急队伍要继续保持24小时待命,应急设备、物资、备品备件储备充足,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发现故障,供热单位要第一时间向市、区供热管理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抢修工作,最大限度压缩抢修时间,尽快恢复供热,减少供热诉求。六、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各供热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 生产责任,加强对上煤、除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供热系统运行安全。市、区供热管理部门将跟踪检查供热企业落实上述工作要求情况,发现问题,给予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