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厂房却和房东闹掰了,咋办?

民生   2024-10-30 14:30   江苏  

近日,武进法院前黄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厂房租赁纠纷,在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案件回顾

2019年,常州某环保公司与江苏某科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环保公司租用科技公司的一厂房,租赁期为7年。在租赁期内,环保公司投入大量资金对厂房进行翻新装修,前四年也始终正常交纳租金。

之后,环保公司因面临经营困难,欠付2023年部分租金。科技公司经催要后仍未收到租金,遂有意将厂房对外转让,并告知环保公司在5天内提交报价。环保公司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科技公司于2个月后向环保公司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环保公司认为其只是存在部分瑕疵履行的问题,并未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而对方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因此请求法院确认解除合同无效。


在诉前阶段,经调解,双方都同意解除租赁合同,但未能对合同解除后的报价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在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案涉厂房涉政府拆迁置换项目,该项目涉及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案件若不能妥善处置,一方面会造成企业经营困难扩大双方矛盾,另一方面会对后续新能源产业整体布局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前黄法庭高度重视,秦宏庭长联合调解员多次召集双方调解,最终由科技公司补偿环保公司租金、搬迁及装修等损失,既盘活了土地厂房存量资产又使得地区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近年来,武进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利用诉前调解机制,实现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化解。下一步,武进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诉源治理力度,畅通多元解纷渠道,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法治底色。

供稿 :马良
编辑 :庄园
审定 :许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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