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于立峰同志代理武进法院院长职务

民生   2024-12-26 11:10   江苏  

12月25日下午,常州市武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任命于立峰同志为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其代理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后,于立峰代院长进行宪法宣誓。

编辑 :庄园
审定 :许敏华

武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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