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26人!准格尔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政务   2024-12-11 15:10   内蒙古  

准格尔旗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全旗干部队伍结构,着力解决党政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现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

一、引进计划和岗位

岗位及引进人数详见附件《2024年准格尔旗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表》。

二、岗位要求和引进条件

(一)准格尔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准格尔旗国有林场站服务中心、准格尔旗国家安全维稳中心、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专业人才服务中心岗位

引进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相关专业本科及硕士研究生;

2.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不限制专业)。

(二)准格尔旗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中心岗位

引进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为广播电视学、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广播与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技术、表演,毕业于该专业2024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前10名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

2.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毕业于该专业2024年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前50名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不限制专业)。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意识形态、价值观念上表现良好;

3.本科生须在1997年1月1日(含)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在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须在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4.具备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准格尔旗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准格尔旗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分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及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ge.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笔试前3天开始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至2024年12月20日17:30(提醒:请报考者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至2024年12月21日17:30。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高清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打电话咨询。

5.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旗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将作相应调整,相关事宜将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但是,针对岗位开考比例的调整最低不得低于1︰2。

(二)笔试及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评审。

1.笔试。“文秘岗”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6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引进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同一岗位拟引进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认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面试。除文秘岗以外专业岗,只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水平等。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面试成绩根据引进职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员。同一职位拟引进人员面试分数出现末位并列的,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届时在准格尔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以公告为准)。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正式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体检

体检根据引进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个人(学籍)档案等资料,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6.其他经旗委人才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全旗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合同

1.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且档案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出现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3.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本次引进人才在准格尔旗最低服务期为5年,按照人岗相适等原则,引进人员须服从岗位(单位)调剂,服从所分配岗位(单位),服务期内不得参与旗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不得调离准格尔旗。

四、人员待遇

1.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00万元生活补贴。

3.引进教育部2017年公布“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36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起点也为上述36所高校),根据组织考察结果,每人每年给予最高18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4.引进国家教育部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对应建设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不含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36所大学),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咨询电话:0477-422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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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1日


来源:准格尔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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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静
校对:李海芳 李春香

审核:王兴宇 任彦荣

监审: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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